关于开展汶上县2024年“约惠汶上·乐享生活”第一期新能源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惠民活动的公告
为倡导绿色低碳生活,进一步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活力,提振公众汽车消费意愿,汶上县将开展 2024 年新能源家庭乘用车(不含二手车)零售消费券惠民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汶上县2024年“约惠汶上·乐享生活”第一期新能源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惠民活动。
二、活动内容
统筹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对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在汶上县购买新能源家庭乘用车的消费者发放惠民消费券。
三、活动时间
申请资格券时间:2024年3月8日-2024年4月5日,每周五上午10:00开始,下午14点结束。发放汽车消费券资格券,每轮投放金额4万,累计投5轮,申领家庭乘用车消费券达到券资上限,活动入口关闭。
资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8日 -2024年4月12日
资料审核时间:2024年3月8日 -2024年4月30日
如在4月12日前使用资格券金额达到20万元上限,将提前结束活动,不再继续发放。到期若有资金剩余,择时继续开展第二期新能源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惠民活动。
消费券使用时间:到账日期至2024年6月30日,逾期自动失效,领取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务必及时使用,到期未使用的不再补发。
四、参与范围
(一)发放对象
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家庭乘用车,领取使用资格券,在规定时间完成资料上传,符合消费券发放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活动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只能成功申领1次资格券、领取1次消费券。
(二)车辆条件
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家庭乘用车且在济宁市上牌。新能源家庭乘用车(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7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不包括货车、营运车、特种车及二手车。
(三)参与商户
参加惠民消费券活动的企业主体,应满足如下条件:一是无违法违纪、异常经营行为,信用记录良好;二是企业在税务部门登记,可开具正规发票;三是承诺遵守活动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四是餐饮零售企业应为限额以上企业,新能源家庭乘用车销售企业不做要求。
五、使用规则及流程
(一)发放平台
济宁银行“慧济生活”APP。可以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慧济生活”APP,也可以扫码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慧济生活”APP。
(二)发券金额
销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为准,下同)5万元-10万元(含)发放2000元汽车消费券;10万元(不含)以上发放3000元汽车消费券。
(三)领取资格券
领取资格券应选择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否则无法申请汽车消费券。资格券同一用户限制领取1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消费者通过慧济生活APP(需注册及身份证实名认证),进入“汶上县汽车消费券活动”选择“新能源汽车资格券”申领专区进行汽车销售企业选择,选择对应档位,进行资格券申领。活动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只能成功申领1次资格券。选择购车意向销售企业,当用户购车出现购车企业变更时,申领消费券上传资料时可进行变更,但仅限名单中企业。
(四)汽车消费券申领流程
申请人领取资格券后,通过“慧济生活”APP首页“2024惠民消费券—汶上县消费券—汽车消费券,进行材料上传,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新购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发票日期需在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2)新购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1-2页(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须为空白);
(3)新购汽车的机动车行驶证书(含主页和副页);
(4)上传购车付款凭证。
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票)人、“慧济生活”注册实名认证人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否则不予受理;上传照片需清晰可辨识,否则予以退回。未领取资格券个人客户无法进入消费券申领页面进行消费券申领。
(五)审核流程
活动专班按照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退回后再行申请的按照其最后一次成功提交资料的日期及时间认定)进行审核,资格券多于消费券,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审核通过后,依次向审核通过的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红包(因消费者个人原因未及时修改资料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失去新能源家庭乘用车消费券领取资格),消费券以红包的形式发放至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慧济生活”APP账户,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可在“慧济生活”APP—“我的”—“优惠券”中查看消费券。
(六)发放原则
1.消费券发放遵循“先申先审、先过先得”的原则,直至汽车消费券活动资金用完或活动到期为止。
2.用户到店消费时,通过“慧济生活”APP线上买单支付,不支持远程下单核券。
3.汽车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
4.使用汽车消费券交易时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款,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七)消费券使用范围
1.汽车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的方式在“慧济生活”APP平台发放,汶上县商务局提供参加活动商家名单,济宁银行负责为参与活动的商家办理入驻“慧济生活”APP,济宁银行负责对汽车消费券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留存备查。
2.用户到店消费时,通过“慧济生活”APP线上买单支付,不支持远程下单核券。
3.汽车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
4.使用汽车消费券交易时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款,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六、活动组织
由汶上县商务局牵头2024年“约惠汶上·乐享生活”第一期新能源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惠民活动,负责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资金筹措、参与活动商家的选定和发布、疑似违规套利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一)县商务局: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负责起草活动方案,申请财政资金,组织遴选申报符合条件的汽车、零售餐饮商家,会同县财政局、济宁银行等部门单位,做好消费券的发放及核销使用;会同专班成员单位做好活动的宣传启动、实施和监管。
(二)县财政局:负责本次活动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工作。
(三)县宣传部:配合主办单位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四)县市场监管局:做好本次惠民活动的让利风险防范及现场督导工作,协助做好公平竞争审查,负责监督参加企业及所属门店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市场监管,查处商家变相加价、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套现、套取活动资金、作弊、虚假交易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处置消费者投诉。
(五)济宁银行:负责拟定活动营销方案及签约模板;设计、制作宣传物料,拓宽宣传渠道;负责全程协助做好活动方案落地实施;负责及时反馈活动进展情况,配合汶上县商务局提供结项所需材料以及在后续针对该事项所需提供的合理范围内相关材料;负责处理活动过程中涉及济宁银行相关平台所产生的投诉等相关事宜。
七、监督检查
(一)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应在店内张贴本活动规则,完整、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本规则,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趁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二)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及时且提供完整、有效、真实材料的,不能获得消费券。消费者享受市级汽车消费券补贴后,不可同时申请县级汽车消费券补贴,若发现消费者违反本规则,县商务局将追回消费券补贴并联合有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如发现汽车零售企业、申请人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消费券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收回已发消费券,取消汽车零售企业、申请人参与活动的资格,转交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消费者参与活动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本活动细则。
联系人:徐肖莉
联系电话:7212608 邮箱:ws7212608@163.com
附件:2024年汶上县第一期新能源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参与核销企业名单.docx
2024年汶上县第一期新能源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资格券使用企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