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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22XP/2024-00259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成文日期: 2024-02-04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4-02-04 09: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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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节将至,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大,各类食品消费增加,年夜饭等集体聚餐活动增多,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时段。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与健康,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春节期间广大消费者和餐饮单位作出以下安全提示:

消费者饮食安全“五要”:

一、购买食品要细心。采购食品和原料时,优先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超市、商场或者集贸市场等,以及选择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的销售场所,购买时要索取并留存消费凭证。谨慎网购散装或自制食品等高风险品种。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包装上的标签标识,不要购买“三无”食品,选购现场自制售卖的散装食品时应即买即食;不选购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以及不符合保存条件的食品;不选购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食品。

二、餐饮消费要谨慎。外出用餐和预订“年夜饭”时,应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餐饮具消毒条件好的餐饮单位就餐,并索要发票或收据。自觉使用公勺公筷公夹,避免交叉污染。要树立节约意识,抵制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树立健康、文明餐饮新风尚,杜绝攀比消费,文明节俭过节。倡导理性、文明、绿色、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

三、家庭烹饪要注意。家庭烹饪时养成良好卫生操作习惯,制备食物时要注意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处理生、熟食物及其包装前后要勤洗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烹饪菜肴要烧熟煮透,规范操作,尽量不吃生的水产品。做好的食品尽快食用,不能及时吃的食物要冷藏或者冷冻存放。

四、外卖订餐要留意。网络点餐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订餐,并索要发票或正规收据。收到餐食后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清洁,一旦发现餐食变质或受到污染,应当拒收,确认无误后要及时加工或食用,避免长时间存放。应尽量避免选购生食、卤菜、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等)以及凉菜等易受高温影响,滋生细菌的高风险产品,以防发生食源性疾病。

五、自我防护要牢记。节日期间,注意膳食平衡,多加运动,合理搭配,饮食适度,限量饮酒,不暴饮暴食,以免造成胃肠不适,甚至消化系统或其他疾病的发生。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饮食就餐后,应索取留好消费凭证。在饮食消费过程中如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六落实”

一、落实亮证公示制度。依法持证经营,从事食品经营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要在餐厅醒目位置公示。

二、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培训制度。餐饮单位的正式员工和临时员工都应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按时开展培训考核,落实每日晨检,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落实“三防”措施。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要配备齐全并符合要求,保持加工经营场所整洁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符合要求。

四、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餐饮单位采购时要留存完整的供货商资质和票据,不采购、不使用、不贮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严格进货查验并如实记录。

五、落实加工操作规范。禁止使用或提供过期、“三无”食品、食品原料以及来源不明的食品、食品原料;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加工用具采用色标管理;水池、容器不混用;菜品要烧熟煮透;餐饮具清洗消毒要彻底。

六、落实投诉举报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不推脱、不搪塞,态度友善,积极协调处理。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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