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70830004335510X/2024-0110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4-05-11 发布机构: 县水务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汶水字〔2024〕8号 汶上县水务局工作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24-02-27 16:45 信息来源:县水务局 浏览次数: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全局会议制度和程序,提高议事效率和会议质量,经局党组研究,特制订以下会议制度,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党组会议

(一)会议组成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党组成员参加,视情况由党组书记决定其他列席人员。

(二)党组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会前由党组书记领学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水利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等内容。

3.坚持依法治水,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确保党组各项决策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4.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党组会议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决定指示,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结合实际讨论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讨论关系全县水务事业发展和本局全面建设的重大问题。

3.研究讨论机关党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纪检、监察方面的重大问题,党组自身建设及局领导班子建设问题。

4.研究讨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的选拔、表彰、推荐和违纪问题的处理等干部任免奖惩事项。

5.研究讨论年度财务预算的安排,重大资金项目的安排确定等重大问题。

研究讨论需由党组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四)党组决策的基本程序

1.提出议题。党组会议议题由有关科室报分管党组成员提出,党组书记确定。

2.会前准备。汇报科室要深入调研,准确掌握相关情况和决策依据,如涉及多个科室应事先协调一致,形成简明扼要的汇报提纲。会前1个工作日,汇报科室应将经分管领导审阅后的议题材料送综合科汇总。

3.沟通酝酿。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提前送党组成员,以便熟悉情况准备意见。除特殊事项外,尽量避免临时动议。

4.召开会议。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特殊情况下党组书记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主持。

5.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与会人员采取全员表态制充分发表明确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对存在重大分歧的问题,一般应缓定,进一步调查论证,必要时向上级请示。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及亲属的,本人应当回避。

(五)其他规定

1.严格保密。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在未公开之前,与会人员不得随意传达和扩散。会议印发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必要时在会议结束后交由综合科统一保管。

2.加强监督。对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决策后要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记录。会议研究事项由专人负责记录,必要时将会议议定事项整理形成会议纪报局党组书记签发。

二、局长办公会

(一)主要形式和任务

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召集主持,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局长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研究以下事项:

1.研究贯彻上级文件的意见、措施,审定重要请示、报告。

2.研究讨论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部署。

3.研究法规性文件和重要政策规定。

4.研究确定各类经费的安排使用和重要活动事项。

5.听取各分管领导及有关单位的重要工作汇报。

6.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7.需要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会议的组织安排

1.局长办公会由局综合科统一组织安排。

2.各科室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事先必须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并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内容涉及有关科室的要在会前协商一致,经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时,要在会上将分歧如实汇报。凡未经协商征得意见的,不予提交。

3.各科室提交会议研究的有关议题,应提前向综合科提交如下材料会议议题、协调情况、需列席的科室、研究讨论的有关材料、开会时间的建议等。局综合科在征求意见后作出安排,一般提前一天或半天下达会议通知。

4.会议汇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15分钟。参加会议的人员要围绕议题发表意见,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分管领导要对议题提出主导意见,最后由主持会议的局长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集中,做出决定。

5.会议讨论情况以及不公开的决定事项,与会者要注意保密。会议做出的正式决定,以文件或纪要为准,并按规定范围传达。

(三)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1.各科室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抓紧落实。不同意见可保留,但必须认真执行会议决定,不能以任何借口拖延不办。若因延误时间给工作造成损失,应追究有关科室负责人责任。

2.一般应在局长办公会后2日内整理出会议记录,若需发会议纪要,经局长批准由局综合科负责人审定签发。

3.局长办公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由局综合科负责督查落实。

三、全体人员会议

)会议时间和地点

原则上每周一上午9:00,在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二)会议组织

会议一般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局机关各单位、下属各单位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

1.传达近期市、县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领导批示;

安排部署机关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全局性工作

2.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等工作。

3.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一般由领导干部轮流领学,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科室负责人领学相关业务知识

 

汶上县水务局

2024227


信息来源:县水务局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