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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660184247P/2024-00402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成文日期: 2024-02-19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2024-02-19 09:5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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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水务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执法工作。

(三)参与拟订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水务管理等方面行业监管标准、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四)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信息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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