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强同志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注重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强化审计成果转化运用,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深化改革,持续提升部门单位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审计局向县财政局及县信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供销联社5个单位送达了审计报告。同时,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联合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导。
一、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
县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措施,努力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审计部门不断加强审计结果分析研究,提升审计成果运用层次和水平,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建设和内控流程,并形成高质量的审计专报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依据。不断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管理相关规定,与其他相关监督部门联合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并加强整改业务指导,确保发现的问题真整改、改到位。继续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不断将推进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县政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县审计局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发现问题细化分解,建立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加强审计整改跟踪和指导力度,积极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县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较窄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拟定了《汶上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下步将提报县政府办公室予以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在以后年度的预算编制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做到应编尽编。
2.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压实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主体责任,加强对预算项目的事前评估,全面抓好预算编制管理,确保列入部门预算项目全面完整,切实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
3.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流程的通知》。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继续加强与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沟通对接,及早掌握上级拟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情况,确保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按规定时间编入年初预算。
4.预算追加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将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追加行为,明确除县政府批办的重大和紧急事项外,对于其他预算追加事项,9月份之后原则上不受理预算追加。9月份以后再申请预算追加的,原则上安排至下年度预算中研究解决。
5.政府采购执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预算单位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原则上在11月底前执行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属于追加预算的,在追加预算后3个月内执行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是加大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政策的宣传培训,促进预算单位依法采购、规范采购。
6.财政资金未及时缴库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于2023年7月已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54.31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费260万元上缴国库。今后将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上缴非税收入。
7.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将结合财会监督,加强会计学习培训,提高会计核算的规范性,规范运用会计科目,不断提升会计核算水平,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可靠。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住建局等3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完整、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县住建局支出未按类、款、项科目(未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制预算的问题。该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的预算时,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预算编制的要求,完善编制预算,做细预算。
县供销社2023年项目支出25.63万元预算编制不细化、2022年房屋及土地合同年租金16.45万元及上年非财政拨款结余未纳入下年度预算的问题。该单位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编制部门预算及本级单位预算,将县供销社项目支出中的供销社改革及维稳、纳入预算管理的房租收入安排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的预算编制进行细化。下一步该单位将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切实做到预算编制完整。
县农业农村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精准的问题。该部门下一步将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监管,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做到应编尽编,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2.县信访局等4个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存在未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费用、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等问题。
整改情况:县信访局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82353元,无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13583元、工会经费10260元,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1490元、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2750元,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1530元,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195.26万元,未按规定时限申请追加预算20万元,印刷费用支出36.28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该部门扩大开支范围列支的1490元已收回。下一步将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结算,加强预算管理,开展绩效自评,发挥预算制度的约束作用,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和支出标准开展支出活动。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销费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通过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进行印刷采购。
县农业农村局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31595元、无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60630元、项目资金应拨未拨2872.0052万元的问题。该部门下一步将加强公务卡的使用管理,加大公务卡的使用力度、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做到资金预算收支全覆盖,无预算不支出。未拨付的项目资金已向县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报告,目前已经拨付1401.43万元,已整改49%。
县供销社未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支出15508.88元、项目支出36万元未按规定公开绩效目标的问题。该部门下一步将加强使用公务卡结算经费支出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及时公开相关绩效目标。
县住建局未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费用64676.99元、无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3194元、扩大开支范围列支指挥部用餐、房地产税费专班用餐等费用171444元、欠征基础设施配套费8767411.90元的问题。该部门今后将规范报销结算方式,按照公务卡结算制度的要求,严格落实好公务卡结算规定,加强预算管理,发挥预算制度的约束作用,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开展支出活动。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加班餐报销管理规定报销加班餐费用,对于不符合加班餐报销条件的一律不予报销。欠征的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已于2024年5月底前已征收完毕,并上缴入库。
3.县农业农村局等3个部门单位决算草案编报数额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决算草案编报数额不准确208910.22元,存在着多编或少编支出的问题。该部门下一步将加强对财务决算草案编制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决算,做到收支真实、数据准确。
县住建局2023年决算草案编制不实,少编预算1218.7615万元的问题。该部门将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编制的要求,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的决算时,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县信访局2023年决算(草案)报表编制不准确11193元的问题。今后,该部门在编制决算报表时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规定,加强预算和决算管理,完整反映预算,根据预算执行情况,真实准确编制决算,切实做到数据真实、账表一致。
4.县供销社等4个单位财政收支核算不规范及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供销社会计核算不规范2.25万元、培训班支出6.98万元信息未公开的问题。该部门已补充完善相关会计核算手续和附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会计核算管理,根据审计报告的要求于2024年6月10日在单位办公场所公示栏公开了培训班名称、日程、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使用无明细资料列支印刷费2400.8元、培训费103180元,增加固定资产未入账1669元,待报废资产1.7万元未及时进行处置,追加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设计服务费15万元,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等问题。该单位已完善相关支出手续,未入账资产已补记入账、未处置资产已报财政局批准处置、未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已重新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做好相关事项会议记录。下一步将严格管理支出审核,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力度,确保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县住建局使用不合规明细资料报销日常办公费用2328元、支付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费45万元未经集体决策、对13个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施工企业处理标准不一致的问题。该部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完善支出手续,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未集体决策事项已召开会议讨论,并形成相关会议记录。关于执法不到位问题,县住建局向县领导提报了《关于推进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素保障的报告》,由县领导审签,并按照《报告》精神落实,经初审、复审、集体复核,对部分历史遗留原因导致的未批先建行为免于处罚。
县信访局将租车费用7万元未列入正确会计科目的问题。该部门将按照《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准确、及时、完整。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详细问题整改情况见报告后附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