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我县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推动普惠性养老服务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服务可持续,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24〕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批准,县发改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汶上县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2月24日前反馈至汶上县发改局。反馈方式有两种: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县发改局价格管理科邮箱。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汶上县创业大厦(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并在信封上注明“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7238916 邮箱:wsfgjjgk@sina.com
附件: 关于汶上县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