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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召开“惠民生 暖民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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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汶上县召开“惠民生 暖民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汶上县委常委、副县长赵红雨,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修臣,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主任科员宋恩江,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肖龙斌出席发布会,县人民政府网、县融媒体中心、县新闻网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主持人:袁学敏(汶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大家好!欢迎出席汶上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很高兴邀请到汶上县委常委、副县长赵红雨,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修臣,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主任科员宋恩江,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肖龙斌,请他们一起为大家介绍2024年汶上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面的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本次发布会的记者有:汶上县人民政府网、汶上县融媒体中心、汶上新闻网等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赵红雨县长介绍2024年汶上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有请。 赵红雨(汶上县委常委、副县长)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2024年,汶上县累计摸排农村危房改造户125户,已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3万元。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组成验收组分批次对全县125户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了竣工验收,第一批55户已发放补助资金158.6641万元,第二批70户已完成竣工验收,补助资金11月底前拨付到户,实施危房改造的困难群众全部住上了安全住房。 在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汶上县将农村低收入群众身份认定作为危房改造的前提条件,县住建、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通力合作,严把改造户身份认定关;修缮加固和新建房屋的省级补助标准再次提高,进一步减轻了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负担;严格落实《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实行“带图报建”“带图施工”制度,确保改造后农房质量安全;按照“竣工一批、验收一批、补助一批”原则,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制度,确保改造一户、合格一户、满意一户。 通过重建、修缮加固等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有效改善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实现了从“忧居”到“优居”的转变。下一步,汶上县将充分尊重改造户意愿,按照“应改尽改”原则,对新增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及时纳入改造计划,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主持人:袁学敏(汶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好的,感谢赵县长详实的发布。接下来,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代表的媒体机构,请开始提问。(汶上县人民政府网举手)好,请那位记者提问。 汶上县人民政府网记者: 请问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具体申请政策和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主持人:袁学敏(汶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好的,这个问题请杨局长回答。 杨修臣(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谢谢您的提问!按照《2024年山东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D级的或无房户予以支持,另有安全住房的不得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对于保障对象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由村委会(社区)协助提出申请。我县根据镇街上报危房改造台账,推送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逐户进行比对核实,严把身份关口;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县、镇、村“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遵循“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七步工作流程,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制度,确保改造一户、合格一户、满意一户。谢谢大家! 主持人:袁学敏(汶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感谢杨局长的介绍。接下来,请记者朋友继续提问。(汶上县融媒体记者举手)好的,请那位记者朋友提问。 汶上县融媒体记者: 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危房改造的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是怎么样的? 主持人:袁学敏(汶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好的,这个问题请宋恩江主任回答。 宋恩江(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主任科员) 谢谢您的提问!按照《2024年山东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为有效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建房资金筹措难问题,更好发挥上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绩效,经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会商研究,对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进行了适当提高:修缮加固房屋,在省定补助标准一般不低于1.2万元基础上,补助标准调整至1.5万元;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在省定补助标准一般不低于2.5万元基础上,补助标准调整至3.5万元。实际改造费用不足一般补助标准的,按照实际补助。谢谢大家! 主持人:袁学敏(汶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感谢宋主任的介绍。接下来,请记者朋友继续提问。(汶上新闻网记者举手)好的,请那位记者朋友提问。 汶上新闻网记者: 我县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能否再次申请危房改造? 主持人:袁学敏(汶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好的,这个问题请肖龙斌科长回答。 肖龙斌(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 谢谢您的提问!按照《2024年山东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于已实施过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应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主持人:袁学敏(汶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感谢肖科长的介绍。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先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联系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37-7286722。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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