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先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城区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公安机关执勤人员坚持线上+线下、边执法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多形式宣传劝导,向驾乘人员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以身边交通事故案例,提醒老年代步车驾驶员安全。
二是强化“老年代步车”源头管控。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整改“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源头安全隐患。对在整改中发现未取得相关许可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一律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非法产品。
三是公安机关交警部门高度重视“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通过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城市主干道、学校、社区、菜场、市场、商超等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管控,严查严管“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无牌无证、闯红灯、接送学生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控,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汶上县公安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