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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019D/2024-03011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4-11-14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8号提案《关于电动三轮车的管理与规范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14 15:07 浏览次数:

何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电动三轮车的管理与规范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城镇化人口集聚,人们为了出行方便,各色代步车相继出现,电动三轮车也呈现爆发式增长,涉及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猛增,特别是老年人骑乘电动三轮车的现象普遍,严重影响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影响我县文明形象及城市创建工作成效。在当前的执法环境下,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特别是无牌无证、“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在主要道口设立交通违法劝导组,宣传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必要性,劝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规定路线行驶。

二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治理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长期以来一直研究的课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出台了相关处罚依据。但由于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较为普遍,被处罚人一般不愿配合交警进行处罚,且在处罚中对电动三轮车没有什么有力措施,执法中极易引起群众围观,造成负面舆情,因此执法难度大。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为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对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治理长效机制势在必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和电动三轮车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通过媒体、网络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汶上县公安局

2024年6月17日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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