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道路综合治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加大劝导宣传力度,对接汶上公安等公众号定期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针对二、三轮电动车、酒驾、未礼让斑马线、工程车超载等行为进行广泛曝光。组织民辅警在企业、学校、购物广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提高辖区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意识。
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自源头规范电动车登记情况及通行秩序,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拼改装等违法行为,在城区、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科学设置标志、标线,合理分配路权优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通行条件。
三是合理利用汶上公安等公众号及时向群众推送道路情况服务,遭遇冰雪恶劣天气及时向群众推送道路交通情况并协调路政部门对道路进行紧急疏通,保持道路行车安全。加强限时停车路段违停查处力度,避免影响早晚高峰出行。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汶上县公安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