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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019D/2024-02982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4-11-14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5号提案《关于加大我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14 11:33 浏览次数:

肖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消防安全是为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公安局针对当前辖区特点,紧扣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一、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消防隐患联合整治、防火业务联合培训、消防安全联合宣传等,形成工作合力。聚焦全县重点场所、商超、中小学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区域,组织民警全面排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使用、消防制度落实等情况,确保全县消防安全情况底数清、情况明。

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民辅警深入社区、农村、企业、校园、网格等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隐患的预警提示,通过网络宣传、案例警示等形式,动员发动群众及时发现、举报火灾隐患,自觉抵制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民警对场所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报警、如何组织疏散人员、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等基本技能进行培训指导,大力普及火灾预防、报警、逃生自救及灭火器材使用等基本技能,达到“教育一人、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四、依法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汶上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4日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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