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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019D/2024-02979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4-11-13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4号提案《关于加强消防通道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13 17:05 浏览次数:

张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消防通道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消防通道被称为“生命通道”,一旦出现占用、堵塞、封闭等问题,将直接影响逃生和救援时间。县公安局按照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抓住关键点、找准突破口,做好各项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全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依据《消防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公安机关消防监管工作职责,加强对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联合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通道标识、警示牌等定期进行维护。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民辅警深入社区、农村、企业、校园、网格等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隐患的预警提示,通过网络宣传、案例警示等形式,动员发动群众及时发现、举报火灾隐患,自觉抵制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依法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汶上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4日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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