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德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外卖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外卖行业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您提出的强化外卖送餐标准、建立完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审查登记、投诉举报制度、食品封签、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符合我县实际。
为提升外卖餐饮食品安全水平,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汶上县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食安封签”制度,集中开展网络订餐前十检查行动,深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1、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或登记;订餐平台必须与入网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在订餐网页公示入网餐饮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要求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及时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定期对入网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并报告入网餐饮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处理。
2、加大对入网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入网餐饮单位是否存在无实体经营门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经营餐饮服务的行为;要求入网餐饮单位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严禁入网餐饮单位委托加工食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督促入网餐饮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相关要求,严把原料采购,定期维护设施设备,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的管理;外卖使用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根据市局反馈的“网络订餐前十”相关餐饮单位信息,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责令餐饮单位限期改正,并及时开展“回头看”。
3、全面推行“食安封签”制度。对美团、饿了么、肯德基等外卖订餐平台开展约谈,要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特别规定》,落实“食安封签”制度,在餐饮外卖食品外包装上使用外卖封签,如违反规定,未使用外卖封签的,限期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保障食品配送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们将在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基础上,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措施。
(一)适时开展责任约谈。通过监督检查对发现有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责任约谈,责任约谈不能代替行政处理,责任约谈情况及后续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及时通报案件信息,对违法行为实施线上线下同步查处。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逐一核查举报案源。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协作,做好刑行衔接。依法公开处罚信息,引导公众消费。
食品安全问题关乎民生,关乎广大群众的切实利益,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有序有效开展,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