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单位、下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对水务行业企业安全施工、运行的统一领导,切实落实好国务院安委会及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化施工现场、运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绩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职责予以明确。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汪 林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姬广智 二级主任科员
何敬奇 二级主任科员
张相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国 汶上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春艳 汶上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 省 汶上县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中心主任
成 员:张 奇 苑芳芳 吴敬法 徐 文 徐 恒
姜祥州 孙海元 于同龙 张丽娟 井中秋
杨卫国 高 军 刘宝恋 田东峰 刘静静
姬 敏 曹恒斌 张海林 郭 敏 孔晓锋
郭文文 束同同 张 军 马爱军 徐西起
赵焕义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
(二)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水务行业生产经营、工程项目施工、水务工程运行安全,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三)研究审定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
(四)协调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总结、部署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对各业务监管单位(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局党组决策依据。
(六)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机构设置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国同志担任。
四、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组织学习传达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组织各小组成员研究编制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指导落实安全工作措施。
(三)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水务行业生产经营、工程项目施工、水务工程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五)参与研究安全生产投入和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行业内重大险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重要安全生产活动。
(九)督促、检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十)承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职责:
(一)对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组织学习传达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组织审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并督促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落实情况。
(四)组织审定水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主要职责:
(一)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抓好水务行业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业务科室及有关企业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组织传达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组织修订、完善、审议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组织、督促分管范围内业务科室监督有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及措施落实。
(四)组织修订、完善、审议水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组织实施对分管范围内发生的各种事故进行处置、调查、责任确定和统计上报,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协调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督促分管范围内业务监管科室监督有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六)组织分管范围内业务监管科室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并组织有关单位或人员研究整改解决。
(七)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部署安全生产其他有关事项,并负责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一)做好本科室(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业务监管范围内对有关企业的监管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传达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组织制定本科室(单位)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督促业务监管范围内有关企业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四)参与编制、修订、完善、审议水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参与行业内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置、调查分析、责任确定和统计上报,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服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安排。
(五)监督、检查业务监管范围内有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体制建设和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六)及时传达各级文件、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按时、如实上报业务范围内事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类报表、报告及有关资料等。
(七)完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流程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总结分析水务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安全管理的重大措施,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安排部署行业内安全生产工作,督导行业内工作落实情况并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工作流程如下图: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流程图
汶上县水务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