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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350N/2024-00214 组配分类: 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成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关于终止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31 08: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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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我县202413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色预警,终止II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善后工作,并于应急终止3个工作日内按时报送应急评估报告(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情况,应急响应情况,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措施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30

关于终止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响应的通知(各镇街、园区、有关部门)2024.1.30.pdf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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