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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MB2808281B/2024-00105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4-01-11 发布机构: 汶上街道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街道办事处2024年1月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11: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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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汶政办字〔2022〕8号)《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汶人社发〔2022〕1号)文件规定,为落实政府兜底就业职责,促进充分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及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数量

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为社会治理类、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乡村网格员、村容保洁等方面的工作。本次在汶上街道办事处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共28人。 

二、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农村低收入人口;

(3)农村残疾人(具备自主劳动能力);

(4)农村大龄失业人员(45-65周岁);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三年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4、身体条件不适合岗位要求的

5、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1日—1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汶上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具体报名详情见附件二。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原件到村提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报名审查需提交材料

1、《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含全部户口页)。

3、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

4、低收入人口提供低收入证明。

5、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除提供法院出具的抚养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外,还需提供村居户口簿。

7、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干部、村干部家属、直系亲属等此类属于适岗人员安置回避情形的,须在报名表中注明,并提供家庭低收入证明以及街道分管人社领域领导、人社业务负责人、纪委监察负责同志,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的签字认可书。        

(五)民主评议

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精准识别机制,村居(社区)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根据岗位申请报名情况,结合城乡公益性岗位职责需求,综合考虑人员类型、人员年龄、收入水平、申请意愿、身体状况、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六)审核公示

村居(社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原因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街道负责对村居(社区)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确定无误后报县人社局。

(七)县级审批

县人社局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四、注意事项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干部、村干部等人员的家属、直系亲属等此类属于适岗人员安置回避情形的,对于因困难确需上岗且符合上岗条件的,在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四议两公开”程序完备的基础上,要经乡镇(街道)分管人社领域领导、人社业务负责人、纪委监察负责同志,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等签字认可。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由汶上街道办事处组织各村居、社区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咨询方式与监督电话

汶上街道办事处人社所:

0537-6508873   0537-6580330

监督电话:0537-6530378

本公告由汶上街道办事处人社所负责解释。


附件一: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附件二:2024年1月汶上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xls



汶上县汶上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1日     


信息来源:汶上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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