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过后如何帮扶困难中小企业度过生存难关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汶上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社保惠企政策,持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紧扣工作重点,不断突破难点,强化管理,提升服务,推动全县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延续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23年5月1日至 2024年年底,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失业保险总费率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2023年1-6月,共为2303家参保缴费企业减征失业保险费531.71万元,减征工伤保险费200.05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是强化社保政策宣传。精准服务企业,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努力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参保意识,引导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组织全县人社干部职工成立活动小组,分区负责,定期在各自负责区域开展走访活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主动参保、长期续保。2023年1-6月,我县职工养老、居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91万人、49.5万人、5.18万人、6.04万人,新增参保登记企业67家,全县参保缴费企业达到2303家。
三是全面加强经办服务水平。持续推动社会保险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积极根据政策落实相关业务“全省通办”、“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加强内部各科室间的协同配合,坚持在业务经办上提速,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切实将经办项目能整合的坚决整合、能简化的坚决简化,做到“分类综合、一网通办、一次办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编制简明易懂的业务流程和服务指南,全部对外公开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并实现动态管理,切实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相关缴费政策由上级部门统一制定。根据《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第一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自欠缴养老保险费的次月1日起,依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目前,上级相关部门没有延长企业社会保险申报期以及免征滞纳金的相关政策。下一步,县人社局将继续严格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等惠企政策,精准服务企业,开展社保政策进企业活动,推进社保服务流程再优化、环节再精简、时间再缩短,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同时,将企业相关诉求向上级部门进行反映,积极为企业争取更多的帮扶政策。
感谢您对我县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