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高认识,出台政策推进社会化养老体系建设进程
先后出台《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税费优惠、投融资政策、养老服务业发展机制、人才培养等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开市场,降低准入门槛,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为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加大奖补,吸引民间资本注入,打造养老服务品牌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对符合条件正在建设和已建成的养老机构进行奖补,有效的吸引了社会民间资本投入养老机构建设,为打造我县养老服务品牌提供了资金支持。
三、严格监管,形成长效机制,改善养老服务环境
理顺服务流程、建立服务标准。建立健全行业准入、投诉受理、第三方评估、奖惩及退出机制,促使各类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按照规范运行,规范行业准入和硬件标准,推行行业规范和质量标准。建立完善的老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库,有针对性地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实施动态管理。
四、培养人才,建设专业养老服务队伍
坚持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积极组织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全国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和各项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使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养老护理员素质普遍得到提高,逐步满足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