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汶上县委员会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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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团县委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6日,县委巡察组向团县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4大方面11个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工作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端正态度,勇于担当,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脱,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各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落实“一岗双责”,及时召集分管科室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全面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二)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整改。认真对待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做到全面落实、彻底落实。各分管领导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负责整改任务的落实。各部室对承担的整改任务建立清单、责任到人、明确时限,确保整改见底到位。凡具备整改条件的,已经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采取得力措施限期逐步解决。 (三)加强督查,确保取得实效。团县委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问责,对重点问题实行定期不定期通报,对问题整改不积极、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的有关责任人严肃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整改工作往深处抓、向实处落。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履行核心职责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共青团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寄予新时代共青团员“四个始终成为”的殷殷嘱托和指明“五个模范、五个带头”优秀共青团员的标准等理解的不深不透,个别团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不了解,相关的学习研讨也未结合团县委工作实际,理论学习内容和当前工作融合不够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 强化理论武装。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上级团组织重要决策部署,真正在深层次上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工作实践的实际成效。2022年12月,团县委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学习“五个模范、五个带头”优秀共青团员的标准,并就习近平总书记寄予新时代共青团员“四个始终成为”的殷殷嘱托展开深入研讨,针对性、全局性、创造性谋划2023年度县域共青团工作目标。2023年2月,团县委机关开展第一期“青年读书分享会”,机关全体成员共同阅读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青年工作》书中“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相关章节,并相互交流发言,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青年工作的最新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形。2023年5月8日团县委党支部召开会议,共同学习探讨了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的同学们的回信内容,并分享了个人心得体会。2023年6月28日,团县委机关组织全体成员学习新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阿东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县共青团工作实际,聚焦加强政治建设、优化思想引领、深化改革攻坚、服务青年发展、提升大局贡献5大方面,进一步细化调整年度工作目标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切实谋求理论学习内容与实际工作开展深度融合。二是开展团干部培训,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团干部队伍,提高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能力水平,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2023年上半年共开展团干部培训2场次。2023年4月20日,团县委青年发展部负责同志带领我县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负责同志参加青年文明号号长能力专题培训班,共同学习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2023年5月16日,团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通过腾讯会议线上为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各级中学团委负责人员开展了团员发展、团务知识、团关系转接3方面内容的培训,并与会后发放团务知识明白纸,进一步提升团干部业务能力。三是针对中央、省市出台的青年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组织专题讨论交流,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措施。2023年3月9日,团县委召开“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中期评估工作推进会议”,集体研究领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逐项分解改革目标,就全面建强团干部队伍,巩固团的基层组织,改革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机制,完善党的领导机制等4大方面部署了工作任务,接续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实现全县团的基层组织全面活跃。 (2)在推动全团和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存在不足。“青年大学习”活动推进不均衡、成效不明显。学校团委参学率较高,乡镇(街道)团(工)委总体参学率偏低,就2022年10月24日的全县排名看,郭仓镇团委、汶上街道团工委等7个乡镇(街道)团(工)委参学率不到10%。 整改落实情况: 加大宣传教育。一是紧紧抓住学习雷锋日、五四青年节、建队节、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系列主题活动,深化学习教育内涵。2022年11月以来,团县委积极对接各中小学团组织、少先队,开展“节约粮食 拒绝浪费”“清明祭英烈 红色永相传”“小手拉大手,共筑碧水蓝天”“传承雷锋精神 争做时代新人”“爱生命 防溺水”“彩虹伞 法伴青春”“微爱成长营”“讲好红色故事 传承红色基因—‘开学第一课’校外实践活动”“希望小屋 梦想课堂”“感知圣城 儒风雅韵—青春读书会”“青少年心理健康关爱行动”“困境儿童爱心暑托班”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二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为主线,开展形式多样的征文、演讲比赛以及主题团日、主题队日活动。截止2023年上半年全县各中学已有1108个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覆盖率100%。三是多措并举推进“青年大学习”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团干部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带动所在团支部积极完成“青年大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团县委将“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的专项表扬,颁发学习标兵奖状,进一步提升团员和团支部参加“青年大学习”的积极性。2023年3月6日第2期青年大学习12个乡镇(街道)参学率均超过10%,县直学校参学率均超过30%,其中第二实验中学、第三实验中学、第五实验中学等10所中学参学率达100%,汶上一中参学率达到80%。 (3)领导班子领学促学作用发挥不够。理论学习实效性不强,领导班子制订的学习计划所列议题单一,未结合共青团业务确定学习研讨议题。2022年领导班子学习计划12次,仅有1次涉及共青团方面的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 落实学习计划。一是制定实施领导班子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级对于青年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拓宽学习研讨涉及领域,深度将宜业乐业、双创助力、环境宜居、子女关爱、生活提质、健康促进、时尚乐享、社会融入等八个方面与共青团业务相结合,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实效性。2023年年初制定实施《团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计划全年内组织“深入学习和准确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和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共青团中央出台的政策、深入学习和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和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和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一系列重要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和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共8个专题学习内容,通过理论研讨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切实提升班子成员的学习质效。二是将每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定实施团县委周学习制度,并每月召开党支部理论中心组会议,组织党支部全体人员全面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分享学习成果,严格做到学习留痕,力求理论学习不断规范化常态化。2023年度团县委已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其中2023年2月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共青团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2023年3月组织学习《关于增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2023年4月组织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宣传工作条例(试行)》多次学习内容涉及共青团工作。三是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深入探索新知识、新政策、新规章的实际应用,树立开拓创新意识,开展基层团组织调研,近距离了解青年需求、服务青年发展,做到理论学习内容与日常实际工作的统一。2023年3月19日,团县委积极对接团市委、团省委,组织开展“希望小屋 梦想课堂”活动,带领30名“希望小屋”受助儿童走出乡村、走进城市,通过7天的“夏令营式”游学,帮助困境儿童开拓视野、增长见闻,切身感受祖国的繁荣强盛,激发励志成才的成长动力。2023年6月27日,在深入研究领会团中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团省委《关于做好“有Young青年”社群社交服务工作提示》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团县委牵头举办“家在汶水上 我们正青春”青年联谊会,持续丰富我县青年多类型“Young+”社群社交主题生活,助力青年社会融入,帮助青年拓宽社交“朋友圈”,提高社会归属感。 2.贯彻团中央要求,推动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 (1)落实共青团机构改革工作进度慢,存在等靠思想。2022年10月26日,团县委向县委常委会汇报了《汶上县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目前我县共青团改革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涉及深层改革方面,还没有实质性进展,这与团中央要求的2023年6月份完成目标任务相差较远。比如,未建立团教协作机制。团中央要求落实县级少工委主任由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的“双主任”制,因县级少工委一直没有换届,导致“双主任”长时间未配备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加快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进度。一是加强对团中央政策的研究力度,摒弃工作中存在的等靠思想,充分发挥团县委机关主动性、创新性,聚焦改革“深水区”,以钉钉子、啃骨头精神,扎实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取得实效。不断创新工作项目,依托“青少年党校”阵地资源,创新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推进建设十个青少年党校社会实践示范基地,百家学校共同发力,择优聘请千名优秀教师,万名青少年有序参训,持续打造县域青少年思想教育水平新高度。深化开展“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帮扶项目,由团县委副书记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定向帮扶寅寺镇侯之门村,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纵深发展。团县委大力推进我县青少年宫项目建设落地,主动深入研究团中央相关政策和优秀案例,通过实地探访等方式不断优化项目实施方式,并于5月31日正式启用汶上县青少年宫,助推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走深走实。二是对照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中期评估考核标准,持续深化各项改革举措,发挥优势所长,补齐弱项短板,在拓展团干部选用渠道等方面探索做法,深化实施“专兼挂”团干部选用机制,不断拓展团干部工作领域,形成工作合力,建功县域青年发展大局。在团省委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中期评估情况反馈中评定为“较好”等次。严格对照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中期评估考核标准和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制定的《青年联合会组织办法》,于5月30日胜利召开汶上县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推进我县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迈上新台阶。积极邀请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领导来汶调研指导工作,4月26日,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许洪波一行到我县调研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充分肯定了我县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进展情况。三是建立健全团教协作机制。拟定于下半年召开全县少先队代表大会,扎实推进县级少工委换届事宜;深入学习研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积极对接县教体部门,严格落实我县少工委主任由团县委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的“双主任”制,2023年6月13日印发《关于规范成立汶上县少工委的通知》,我县少工委“双主任”均已配备到位。 (2)政治站位不高,贯彻上级重要决策部署行动迟缓。作为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创建的主要牵头部门,团县委牵头抓总能力有待提升,对《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提出的推动“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研究不足。2021年10月14日,山东省政府提出在全省域正式启动城市建设工作,建设周期为2年,2022年1月份和8月份我县两次召开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对创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但截至巡察时,《汶上县创建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方案》正式文件还未下发。 整改落实情况: 提升政治站位,加快贯彻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的脚步,切实履行好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创建牵头部门的主体责任。一是以两办名义印发《创建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方案》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实施支持青年发展“八大工程”,分管县委副书记靠上狠抓、鼎力推进,建立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梳理确定46项具体任务,细化分解到43个部门单位,定期调度、压实责任,推动形成县委领导、政府主责、共青团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计划在济宁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结束后召开县级工作推进会议,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项问题。二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的调查研究,切实了解不同领域青年的急难愁盼,针对性出台相关措施文件,举办各类联系服务青年的活动。目前《汶上县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促进青年发展政策汇编(2023版)》初稿已完成,计划7月初印发,积极举办“We有Young”青春音乐会、“家在汶水上 我们正青春”青年联谊活动、“感知圣城 儒风雅韵”青春读书会等活动,切实提升服务青年“青春力”。三是拍摄青年发展友好型县域宣传片,扩大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影响力,让青年了解汶上、热爱汶上,吸引更多青年返汶、来汶就业创业。截至目前团县委依托汶上共青团视频号平台共发布视频6个,新编写视频脚本2个,拟于近期拍摄发布,有效提升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影响力。 3.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发挥联系服务青年桥梁纽带作用不够充分。 (1)团县委在党群系统单位综合考核排名逐年下滑。2019年度团县委在党群系统单位综合排名为第6名;2020年度综合排名为第9名;2021年度综合排名为第13名。 整改落实情况: 提高大局贡献度。针对综合考核下滑问题,召开书记办公会全面分析查找原因,制定今年提高综合考核成绩排名计划。2022年度团县委荣获综合绩效考核突出进步奖,在党群系统单位综合考核排名14名(自2022年起将常委部门纳入了党群系统综合排名,之前的考核排名不包含常委部门),争取2023年群团部门综合考核排名保三奔第一,再次取得突出进步,进入考核优秀行列。一是积极开展“三争”工作,到上级团组织争取资源和政策支持,争取打造省级及以上工作试点,培育更多省级及以上示范典型,争取达成更多加分项提高考核排名。2023年团县委积极开展对上争取工作,年初组织战线争取到团市委专项团费2万元整,权益战线争取到10间“希望小屋”建设服务费用。二是争创“社区青春行动”全国试点,按照试点要求,明确相关创建指标,指导拟推荐社区开展创建工作。目前南站街道东和园社区作为全国“社区青春行动”试点已由团省委推荐至团中央。三是打造“青年文明号”品牌,按照全国青年文明号要求,高标准进行打造,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持续打造提升,不断推出新的工作成效,争创“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目前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荣获“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四是按照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要求,高标准打造“青少年维护权益岗”,将各类活动资源予以倾斜,切实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系列青少年维权模拟活动,目前汶上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已被确定为2023—2024年度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汶上县检察院已通过省级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汶上县文化旅游执法大队已完成省级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线上评审。五是强化少先队荣誉争取力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持续推进少先队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2023年我县苑庄镇官庄小学六(1)中队、汶上县第一实验小学五(7)中队、汶上县第二实验小学五(14)中队均获“全国红领巾中队”称号,汶上县第二实验小学荣获2022年度“济宁市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称号。 (2)聚焦青少年“急难愁盼”突出问题,有效服务大局存在不足。在落实“乡村好青年”选培,实施“青农圆梦”工程方面,从引才、育才、用才、留才各环节同步发力不够,“乡村好青年”之间缺少交流合作,着力打造乡土青年人才队伍方面欠缺。围绕青年助力乡村振兴,打造青年创业就业示范点创建数量少,全县仅有2处,青年就业创业多依赖于人社等部门。“青创服务站”创建效果不明显,全县仅有10处且功能不全,目前只停留在金融扶持领域,志愿服务、培训、社保等功能还没有发挥。在帮助青年毕业求职、创新创业、社会融入、子女教育等方面,特别是青年婚恋交友、新职业青年劳动保障、未成年保护等方面思考不深、办法不多。 整改落实情况: 提高服务青年质效。一是建设优质乡村好青年队伍。不断健全推优考察机制,按照推荐申报、资格审核、组织评审、会议审定四个环节,聚焦返乡创业青年、农村致富能手、“两新”组织负责人等青年群体,让政治先进、表现突出的好青年在“推优”过程中思想上得到淬炼、理论上得到提升。深化“乡村好青年”政治培养,在组织部门的支持下,大力开辟好青年推荐入党“绿色通道”,实现“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党团互促互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推荐好青年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17人,推荐好青年发展为党员发展对象6人,推荐好青年发展为预备党员(入党)4人。二是出台政策文件支持青年发展。以县委办名义出台《关于支持青年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引导各类青年人才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高标准、专业化、现代化的乡土青年人才队伍,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三是发挥青创服务站功能。依托青创服务站开展乡村好青年培训、举办创业沙龙、经验分享、企业观摩、交流研讨等活动。构建“家门口的志愿服务队”,在青创服务站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青年提供创业就业政策信息、创业就业指导、工作咨询等服务。截至目前,已举办汶上县“青马工程”乡村好青年专题培训班1次,实现“乡村好青年”不同领域交流借鉴。2023年上半年带领“乡村好青年”前往邹城参与“乡村振兴 青春建功”现场观摩调研活动,详细了解乡村文化休闲旅游、“合作社+企业+农民”产业模式、好青年赋能培育、青创服务站建设等工作,不断扩大和深化好青年间互利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联合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专家团开展“爱心复明”青年先锋队义诊活动1次,为300余名群众提供初步筛查和诊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四是深化“青鸟计划”。开展“青系中都•汶燕归巢”大学生实习实践活动,结合单位用人需求和社会实践实际要求,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实习岗位,目前岗位供给已做到行政岗位、事业岗位、企业岗位全涉及,支医、支教、支农全覆盖,满足了在校大学生多样化实习需求。协助举办线上招聘会1场,线下招聘会2场。进一步密切校地合作,在全国各地高校,建立青鸟驿站,做好汶上籍在外大学生的联系服务。截至目前暑期“青鸟计划”已征集实习实践岗位524个,报名人数已达381人。五是持续关注青少年需求。从关心青少年成长和成才两个维度,不断推出多元化关爱项目。继续加大“希望小屋”困境儿童关爱力度,帮助更多困境儿童改善学习生活环境。2022年12月,团县委为91个希望小屋受助儿童送去温暖包并进行了课业辅导,扎实推进困境儿童常态化物质帮扶和精神关爱工作高质量开展。开展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自护教育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2022年12月11日,团县委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和汶上县第一实验中学举办“彩虹伞 法伴青春”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2023年3月,团县委开展“希望小屋”回头看工作,实地摸排40间2021年及以前已建成希望小屋,重点查看屋卫生条件、设施损坏情况等,结合受助对象意愿,共对28间“希望小屋”进行修缮,切实做好帮扶工作的后半程服务。服务青年婚恋交友,截至目前联合多部门已举办青年联谊活动2期。2023年6月27日,团县委举办“家在汶水上 我们正青春”青年联谊会,邀请90余名企事业单身青年参与活动,为单身青年们搭建了交流互动平台。 (3)对基层团委和学校团组织工作指导不够。乡镇(街道)青工委发挥作用不明显,没有形成促进青年工作的合力,“一镇一品牌”工作没有全面落实到位,结合镇街特色常态化开展青年服务活动少,为青年成长成才搭建平台作用未发挥。学校领域基层团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学校团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往往把团的工作归结到一些具体文体活动中,“三会两制一课”不能规范开展,形式也比较单一。有的团员对团员身份缺乏荣誉感和责任感,政治上进心不强,团员的先进性没有充分体现。 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工作指导力度。一是夯实基层团组织建设。建立各镇街青工委品牌工作台账,推进“一镇一品牌”工作,确保每个镇街每年至少推出一项品牌工作。现阶段各镇街品牌申报工作已完成,具体包括:汶上街道四层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品牌、中都街道情暖中都品牌、南站街道“1+3+N”未成年保护体系品牌、康驿镇培树“乡村好青年”助力乡村振兴品牌、南旺镇“一处小屋,无限希望”品牌、刘楼镇“青年志愿我先行,奉献奋进新时代”志愿服务品牌、次邱镇“大手拉小手、党员带团员”帮扶行动品牌、寅寺镇“寅阳力量”品牌、郭楼镇“溢彩青春”品牌、郭仓镇青年人才培育“四力工作法”品牌、杨店镇“青年志愿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品牌、军屯乡“汶河青年行”品牌、白石镇“乡村振兴”志愿者在行动品牌、苑庄镇“青农圆梦”工程品牌、义桥镇“义桥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品牌。聚焦县乡联动,团县委确定服务青年活动清单,统筹县级服务青年活动,依托乡镇(街道)青工委、各级团组织,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效能,在求职创业、权益保障、婚恋交友等青年热点领域为其提供专业化、多元化、创新性、高标准的服务。目前,团县委大力推广实施“1+3+N”团建品牌,并于南站街道东和园社区试点运行,成立“青力量”联盟,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效能,有效提升城市社区服务水平。二是规范学校团组织建设。各中学均建立团校,党组织书记担任团校负责人,落实中学团课教育指导大纲,科学设计初、高中团课内容,加强团课规范化建设,提高团课教育质量。常态化抓好团员理论武装,推动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4月27日,在县高职校组织开展“学习百年团史 凝聚青春力量”主题团课,带领团员们学习回顾共青团的重要发展阶段及历次代表大会,进一步厚植团员爱国情怀,强化团员担当作为。三是严格团员发展程序。根据学生、职业青年群体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入团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兼顾道德修养、能力素质、作用发挥、纪律执行、群众基础等,严格团员发展流程;规范仪式教育,做好入团仪式、成人礼仪式、共青团员超龄离团仪式,强化仪式感召,增强团员对自身身份认同感、荣誉感与责任感,充分彰显团员的先进性。2023年4月27日,联合县高职校开展2023年新团员“五四”集中入团仪式,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2023年6月,组织全县小学新队员开展2023年集中入队仪式,通过“出队旗、唱队歌、授红领巾、集体呼号”等流程,进一步引导、培育广大少先队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定爱国之心、强国之志,切实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4)与青少年联系少,思想政治建设引领不够。主动腾出时间深入了解青年的意愿不强烈,经常深入学校、企业、农村与青少年谈心交流的少,没有及时听取青少年群众的呼声。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仅靠微信公众号,在抖音、快手、微博等新媒体矩阵建设方面还没有跟上时代节拍,通过新媒体引导青少年厚植爱家、爱国、爱党的情怀,引导全县广大团员青年自觉扛牢“青年向上 汶上向前”的使命担当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 密切联系青年,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一是坚持调查研究,常态化开展基层团委和学校团组织指导工作,带动班子成员俯下身、沉下去,主动沾土气、接地气,每季度至少到基层团组织、学校开展1次调研活动,了解团组织和青少年基本情况。2023年3月22日,团县委主要领导前往汶上县第一实验小学、汶上县第二实验小学西校区、汶上街道西门社区进行调研,实地查看了学校少先队室、校园文化长廊、少先队校外实践基地等少先队活动阵地,并就少先队工作开展进行充分讨论,推动了全县少先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5月24日,团县委、县青联在莱商银行组织举办“家在汶水上 我们正青春”青联委员调研座谈会,邀请来自不同领域的市青联委员参与调研,共同了解我县“青年文明号”创建情况及发展需求,为下一步通过青联平台更好地为青年发展办实事打下坚实基础、锚定主要方向。二是强化青少年思想引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举办培训班、宣讲会,开展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方式,推进“青年大学习”行动。2022年12月10日,举办汶上县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暨“青马工程”沙龙,进一步提高全县少先队辅导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强化对在校青少年思想的引领作用;紧紧抓住五四青年节、建党节、建队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青少年党校”策划系列主题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三是搭建团属宣传矩阵,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生动活泼、主题鲜明、富有实效的学习教育活动,持续优化新媒体产品内容方向。团县委充分运用“汶上共青团”公众号、视频号、政务号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开设线上普法专栏,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提升群众法治意识。2023年团县委探索开通微博、抖音等新媒体阵地,组织团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学习网络宣传优秀案例,通过深入了解“共青团中央”“青春山东”等账号运营模式,不断完善团县委新媒体网络阵地管理机制,截至目前相关账号处于试运营阶段,着手准备发布青春自护、防骗反诈等方面宣传教育知识。积极动员各级团组织、各乡镇(街道)、中小学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微博等多种平台参与宣传教育活动。2023年6月27日,汶上县第一实验小学公众号于发布“传爱国之精神 担少年之使命”爱国主题教育内容;2023年5月25日,汶上县第一中学公众号发布“燃情红五月 奋斗正当时”爱国主义讲话内容,进一步引导全县广大团员青年自觉担使命、扛重任,引导全县青少年理解“青年向上 汶上向前”的深刻内涵,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汶上贡献青春力量。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不足,法治建设存在短板。 (1)对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不足,规定动作不到位。团县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未使用便签或红头。2020年党支部仅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度个别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未能体现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改《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以便签形式印发。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落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月坚持开展集体学习研讨1次,每次都有2名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议题”等方面作重点发言。2022年11月18日、2023年4月14日党支部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意识形态有关文件精神,会议进一步严格了团属思想阵地打造要求,全力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截至目前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年度学习计划仍有序进行。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明确领导班子对团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规范意识形态领域文件。组织团县委班子成员深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并作为团县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精神。2023年初,团县委加强对“汶上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的监督与管理,制定实施《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规范》,施行两级审核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整改工作。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明确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2022年团县委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班子成员均对该项工作进行了系统性阐述。 (2)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抓得不牢。有时对于网络上出现青年不当言论,怕出现舆情装作视而不见,不敢于斗争、不善于斗争。 整改落实情况: 增强斗争精神,守牢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一是注重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加强对“汶上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规范》,及时推送共青团工作、青年志愿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等社会正能量内容,将其打造成团县委的宣传阵地、展示舞台和传播媒介,引领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二是研究分析青少年思想状况,并将政治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融入到青少年教育和各类活动中,带领广大青少年坚决抵制反对消极议论或负面言论。充分发挥学校作用,开展“国旗下成长”升国旗仪式、“成人礼”仪式、集中入队仪式等活动。2023年2月28日,举行汶上县纪念“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六十周年暨第二届十佳学雷锋好少年颁奖仪式。2023年5月23日,联合汶上县第一实验小学举行“学习二十大 争做好队员”暨一年级新队员集中入队仪式,引导队员牢记党的教诲,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强化政治引领,激发青少年组织归属感、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精心策划和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类活动,依托“青少年党校”“少先队校外实践基地”以及学雷锋展馆、文庙、大运河遗址等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大力实施“青少年研学游”活动,深化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2023年2月5日,团县委开展“讲好红色故事 传承红色基因—‘开学第一课’校外实践活动”;2023年3月18日,联合汶上县第一实验小学开展“浸润运河文化 激扬汶水深情”校外实践活动;2023年5月31日,组织共青团员代表、少先队员代表参加青少年宫启用仪式,实地参观宫内设施布置和课程安排,进一步做好在少先队和团员青年领域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逐步丰富学习内容,引导和教育全县广大青少年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卓越开创未来。 (3)法治建设有弱项。未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未配备公职律师,普法宣传活动的覆盖范围及活动规模有所缩减,针对学校学生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次数较多,而社会面上开展活动次数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 加大法治建设力度。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群团改革、推动青年发展。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团县委党支部议事范围,在年度工作计划与创新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制定《团县委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将团县委办公室作为单位承担法律事务工作职能的部门,是本单位公职律师管理部门,承担公职律师日常管理具体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公职律师的资格审核、遴选、聘任、培训、指派、考核和奖惩工作。鼓励在职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争取为公职律师队伍储备力量。现有人员中,1名同志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满两年以上,符合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设立条件,现积极申请该同志为我单位公职律师。二是拓宽普法宣传范围。提升普法宣传工作覆盖范围及活动规模,积极整合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资源,充分发挥阵地、学校、社区联用效能,全方位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三是丰富普法形式。通过“微爱成长营”“进警营”“点亮微心愿”等系列活动,增设普法环节,让青少年群体在游戏中收获法律知识。充分利用“国际消费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贩毒品日”“消防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各种纪念日深入开展等主题团日、主题队日活动,通过国旗下演讲、征文比赛、手抄报、黑板报、录视频等形式,着力提升青少年法治素质。组织乡镇团干部、青年志愿者深入村居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022年12月12日,举行汶上县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为“法治汶上”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单位内部积极组织参与“学法用法”考试,坚持做到单位人员深度学、全覆盖。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2022年12月11日,团县委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举办汶上县“彩虹伞 法伴青春”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邀请30余位中学生和“希望小屋”受助儿童参与模拟庭审,现场录制活动视频形成宣传材料,活动视频获得团市委肯定与表扬。2023年年初,推进建成10间“法治筑梦”主题希望小屋,房间建设装修过程中融入多种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元素,切实将普法宣传工作向规范化、多样化、常态化推进。 (二)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在落实“一岗双责”上存在薄弱环节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抓业务多,抓党风廉政建设少,自认为团县委资源少、体量小、没有廉政风险点,思想上有松懈。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不到位,未发现“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室干部廉政谈话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 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强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自觉性、主动性,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管党治党就跟进到哪里。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工作之中,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有效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2023年2月13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讨确定了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将“一岗双责”责任制规范提升工作作为本年度重点开展的工作之一。二是制定廉政谈话制度。制定并严格实行《团县委廉政谈话实施方案》,每月开展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室成员廉政谈话工作,并做好谈话记录留档保存,及时掌握团县委机关成员思想动向,紧紧抓牢对团县委机关干部的日常教育和思想引领。2023年1月16日,团县委党支部开展“严肃党内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主题团日活动,活动后“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室干部就党内生活方面分别进行了谈心谈话。2023年2月16日,党支部负责人听取了2名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和少先队工作的汇报,并与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定期学习研究从严治党工作。2023年2月15日团县委党支部召开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明确2023年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务,严格履行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定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管党治党贯穿始终。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集体决策,确保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2)廉政教育形式不丰富。对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抓得不紧、抓得不细,组织集体学习方式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专题教育少,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 抓实机关廉政教育。一是强化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政策方针,及时传达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023年1月30日,团县委党支部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共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并针对增强纪律意识方面展开研讨。2023年上半年团县委党支部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党员廉政思维培养工作开展了交流研讨。二是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紧抓“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点项目”。抓住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明确纪律,敲警钟、划红线。2023年1月28日,组织全体人员收听收看全市高质量发展动员暨干部作风建设大会,会后每位同志深度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并就下一步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进行了表态发言。对集体外出培训等重要领域,及时提醒,要求按制度规范操作。对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重点项目定期督查。2023年4月14日,团县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开展了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对下一步团县委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夯实廉政教育主体责任,推进单位廉政教育工作持续走深走实。 (3)常态化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2020年4月印发的《共青团汶上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汶青发〔2020〕6号),提出全年在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经查阅支部会议记录,2020年未召开专题会议。 整改落实情况: 落实落细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是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团县委党支部在集中整改期内分别于2023年1月28日、2023年1月30日、2023年4月14日连续3次召开作风和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和党纪法规,并组织全体成员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短片,相关内容形成学习记录。党支部于2020年3月22日、2020年7月2日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会议,会议记录因保管不善缺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记录,现已核实后补齐相关会议记录。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共青团汶上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实施《团县委机关人员签到和请销假实施方案》,将考勤情况与绩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三是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主动加强与纪委的工作衔接,自觉接受监督,支持纪委参与“三重一大”等问题决策和重要会议,主动征求意见,适应在严密监督下工作。对纪检监察部门提请研究的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及时纳入议事日程,对纪检监察部门请求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全力给予支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3月2日,就研究“希望小屋”回头看工作召开会议,邀请派驻六组副组长王建同志出席指导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为28间“希望小屋”进行修缮,切实履行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大额支出无发票无明细、无会议记录。2021年6月18日,支付“山东济宁雅速彩印有限公司”印刷费9786元,用于少先队员证的印刷,无发票无明细,无会议记录;2022年8月31日,支付汶上县梦圆广告有限公司防溺水警示牌、救生圈等安装费16500元,无会议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单位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团县委部门支出细则》,完善管理体制,规定由负责人员撰写和保管大额支出会议记录,根据县财政局采购要求明确购买办公设备具体的流程,保证资产入账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关于印发<济宁市政府采购正面清单>和<济宁市政府采购当事人禁止行为清单>的通知》全部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部分内容,督促财务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采购支出。针对2022年8月31日支付汶上县梦圆广告有限公司防溺水警示牌、救生圈等安装费16500元无会议记录、2021年6月18日支付“山东济宁雅速彩印有限公司”印刷费9786元无会议记录的问题,核实后确认为会议记录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就会议内容已补全相关会议记录。目前单位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已在严格执行,针对缺失会议记录情况,上溯源头,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大额支出会议记录由负责人员妥善保存规定。二是督促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学习,坚持做到支出必有发票,发票必要合规,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定落实支出报销制度,对单位涉及的大额支出按照规定粘贴发票和支出明细,坚持做到支出必有发票,杜绝支出不附明细报账。针对2021年6月18日支付“山东济宁雅速彩印有限公司”印刷费9786元用于少先队员证的印刷无发票无明细问题,已与山东济宁雅速彩印有限公司核实情况并重新开具发票。2023年团县委财务人员参与业务能力培训2次。2023年6月28日,团县委财务人员参与县财政局组织举办的“山东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模块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团县委财务人员采购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团县委财务工作开展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3.“四风问题”禁而未绝。 (1)“青年之家”未充分发挥作用。全县共建设了19处“青年之家”,目前只有西门社区和南站街道青年之家等少数“门店”运营外,其余“门店”开门较少,发挥作用小,活力不足,青少年使用率低。 整改落实情况: 推动“青年之家”高效运行。一是深入排查,摸清底数。全面了解掌握各青年之家运行情况,摸清人员配备和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各青年之家运行实际以及镇街特点,针对性制定活动计划,提高使用效率,发挥服务青年作用。目前,团县委每周积极动员乡镇(街道)团(工)委开展录入并开展“青年之家”活动,按照每月开展12场活动的年初目标,进一步提升“青年之家”运行效能,团市委通报上半年“青年之家”活跃度排名中,汶上县暂居全市第一。二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依托“青年之家”平台,支持符合共青团工作要求的青年社会组织,同时积极联系、服务、引导已有的青年社会组织,推动“青年之家”与全团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三是建立机制,动态维护。建立完善保障“青年之家”工作力量的有效机制,以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为工作力量主体,社工和志愿者为工作力量补充,持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综合素质较高的“青年之家”工作骨干队伍。2023年团县委在南站街道东和园社区推广“1+3+N”服务项目,深化实施“社区治理青春合伙人”计划,明确制定社会治理项目清单,以项目化运作助力基层治理。以“青年之家”为阵地,开展“青年向社区报到”活动,成立3支高校志愿服务队、4支社会志愿服务队,有序参与社区治理,进一步活跃“青年之家”阵地效能。2023年6月14日,佛都志愿者协会依托南站街道东和园社区“青年之家”组织开展“鼓翼高飞 微爱成长营”活动,青年志愿者通过专业的课程,进一步引导困境儿童思想成长,助力困境青少年点亮希望。 (2)发文文号和发文时间不符合逻辑。《关于复审全县各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汶青发〔2021〕8号),落款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共青团汶上县委关于中层干部的任命通知》(汶青发〔2021〕9号),落款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 整改落实情况: 规范公文处理制度。一是督促办公室负责人员认真学习、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要求,在进行公文拟制时,按照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进行。明确文件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责任,出现问题严格追责问责。二是严格审批把关,确保公文无误。公文文稿签发前,逐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行文理由、行文依据、文件内容、文种、格式,以及时间、地点、计量单位、标点符号是否使用规范符合逻辑,杜绝发文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加强技能培训。集中开展办公室业务知识学习,定期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本领。截至目前发文时间和发文文号等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常态化严格执行审批把关制度。 (3)内控制度更新不及时,存在照抄照搬现象。目前使用的《共青团汶上县委内部控制手册》是2017年12月制定,手册中一些条款出现了“适用于红十字会本会”字眼。 整改落实情况: 及时更新内控制度,严格规范机关运行。一是根据团县委工作实际更新和完善团县委内控制度,杜绝制度制定不贴合实际问题,并严格遵照执行,进一步加强团县委机关内部控制建设。截至目前已对内控制度进行更新,涉及问题已修改完成,并形成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二是常态化组织团县委机关人员、基层团委负责人员开展作风建设会议,加强日常工作的督导与检查。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1.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团县委机关2020年12月31日召开会议研究大额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5月23日召开会议研究“希望小屋”二期款项申请拨付等会议,均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 (2)“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2021年3月1日,召开会议研究是否由团县委使用“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补助资金为北门社区“青年之家”购买电脑时,团委书记首先表态同意,其他人接续发言。 (3)落实议事规则不到位。存在班子会议与行政办公会职能不分、交叉重叠等问题。会议记录不规范,有行政办公会电子材料,无原始会议记录;行政办公会和党支部会议边界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是修改完善《关于印发<共青团进行县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积极履行相关会议召开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的义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二是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三是将“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列入团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内容,2023年3月21日,团县委开展“三重一大”制度专题学习会议,对照工作实际,针对易疏忽、易出错、易反复的问题做了全面梳理,并就下一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认真学习“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相关内容,统一思想认识。2023年在“希望小屋”回头看工作表决会议中,团县委书记最后表态同意对28间“希望小屋”进行修缮,该问题整改效果已得到充分体现。二是明确范围,界定权限。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适用范围,制定工作清单,对此范围内的事项,坚决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三是细化程序,规范运作。按照会前充分准备、会议充分讨论、会议进行表决、会后形成决议的原则规范进行。巡察期间,团县委对该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 严格落实议事规则。组织单位成员深入学习议事规则,明确区分班子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党支部会议议事范围,完善相关会议记录,原始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保管。 2.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 (1)团干部力量不足。目前,团县委核定行政编制6名,实有人员5人,编制内工作力量配备率83.3%,仍没达到90%以上的要求。乡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全部为兼职,除共青团工作外,还要承担其他大量事务,分散了聚焦主业的精力。另外,乡镇(街道)团(工)委班子普遍没有设立专职团委委员,工作在镇街缺少抓手,缺乏机制,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 加团组织工作力量。一是加强团县委机关工作力量。进一步强化团县委选人用人主体责任,积极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职能部门,配齐配强团的工作力量。2022年成立股级事业单位:汶上县群团事务服务中心,由团县委代管,核定事业编制8个,截至目前,群团事务服务中心已通过“优才计划”引进事业人员1名,通过事业单位考试招录事业人员1名;制定出台《关于调整团县委领导干部及机关人员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人员分工,提升团组织工作效能。二是选优配强镇(街)团(工)委书记,选拔产生各镇(街)团(工)委班子专职团委委员1名,符合条件的青工委委员、乡村好青年、返乡大学生、青少年事务社工兼任团(工)委副书记。三是完善团干部工作履职考核机制,增设团县委全年工作目标制定考核项目表,对各基层团组织负责同志工作成效进行民主评议,每年年底公布团干部考核结果。2023年2月15日,召开2022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暨2023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会议;2023年6月,团县委向各乡镇(街道)青工委下发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由团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汇总后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反馈指点,充分调动了各乡镇(街道)团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推进团的工作持续提质增效。 (2)挂职兼职团干部发挥作用不明显。目前,团县委有2名兼职团委副书记,缺少挂职团干部,与团中央要求的挂职、兼职等各类编制外工作人员数量差距较大,且兼职副书记作用发挥有限,履职意识不强,每年仅参加几次会议,没有参与实质性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 充分发挥挂职兼职团干部作用。一是配齐挂职团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群团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拘一格从党员、团员中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充实团的工作力量,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目前团县委已配齐2名兼职副书记、2名挂职副书记参与共青团业务工作,团干部工作队伍不断壮大,共青团基层改革工作稳步向前推进。二是组织团干部业务培训,在培训中心学习团知识,熟悉团委的工作,增强挂兼职团干部业务能力。2023年5月16日,由团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线上为乡镇(街道)团(工)委负责同志、各中学团委负责同志开展了团务知识、团员发展、团关系转接三个方面的培训,培训结束后下发团务知识明白纸,切实提升了团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三是增强团干部履职意识,充分发挥挂兼职团干部作用,提升挂兼职团干部工作参与度。2023年5月30日,县青年联合会确定了2名兼职副书记任县青年联合会副主席,确定1名挂职副书记为县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进一步拓宽挂兼职团干部履职尽责路径,有效提升挂兼职团干部参与共青团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2023年上半年,兼职副书记在“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和“青年驿站”品牌打造工作中表现优异,推进我县青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3.党建工作不规范。 (1)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只有会议记录,未见民主评议党员等其它相关材料。 (2)2020年3月10日,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赵爽为发展对象时,会议记录选票统计表述不准确;2020年6月2日,在支部党员大会接收赵爽为预备党员会议议程过于简单,部分环节缺失。 (3)2020年度党员量化积分台账记录不完整,缺少12月份积分和年度积分。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以党建工作实效推动业务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主要负责同志负起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团县委党支部分别于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5日、2023年5月17日、2023年6月27日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通过4次党支部专题研究会议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的规范性。三是依法依规加强党建规范性建设。对照《县直机关党组织规范提升工作制度汇编》,逐条梳理,查缺补漏,完善相关记录、台账和评议材料,规范会议议程,推进党建工作不断取得实效。对2020年3月10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赵爽同志为发展对象时的会议记录进行了核实修改,规范了选票统计表述。对2020年6月2日支部党员大会接收赵爽为预备党员会议议程进行核实,严格按照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规定流程完善补充了缺失环节的材料。由党建负责人员将工作失误形成书面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在2023年3月22日支部党员大会上接收2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流程中严格遵守规范流程,避免了类似问题的发生。四是加强学习培训。2023年6月28日,推荐党建工作具体负责人员参与党建擂台比武。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人员参与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截至目前,单位党建工作人员分别参与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建业务知识培训2次,单位内部党务知识培训1次。通过学习最新的制度政策、观看工作流程影像资料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团县委党建工作规范化运行。党建工作负责人员培训结束后,对党建工作进行了逐条梳理,查缺补漏,完善了相关记录、台账和评议材料。对于缺失的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材料已由党建工作负责同志进行逐一核实,确保无误后补全了缺失材料。进一步完善《团县委关于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对于党员量化积分台账缺失年度积分和12月份积分的问题追根溯源,梳理并完善了积分记录,补全了2020年党员量化积分台账。制定团县委党支部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推进党建工作严格按照最新的规章制度有序开展。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 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19年8月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团县委时,指出的会议记录不规范、财务纪律执行不严格等问题,本次巡察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文件,依照《团县委巡查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实施《团县委部门政治监督实施方案》,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规范工作开展流程,严格按照组织生活制度规定,确保制度规范化实施。二是召开巡察整改分析会、整改方案讨论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防止同一类问题反复出现、重复整改。三是对整改不到位、不达标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杜绝文字整改、数字整改,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落实到位。目前,单位内部已开展自查自纠工作1次,制定团县委财务管理手册,要求财务人员深入学习领会手册内容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财务工作;对照相关制度文件,推动会议记录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落实到位。在确保内容属实的前提下,已完成会议记录整改。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共青团事业的重要性。坚持人民立场,树牢以青少年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解决青少年“急难愁盼”问题。聚焦抓好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永远听党话、跟党走。 (二)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行职责职能。进一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持续推进共青团系统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团县委在青年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引导、支持青年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奏响“家在汶水上,我们正青春”的最强音,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发挥青年力量。 (三)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刻把握共青团工作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青少年的心声,做好思想引领。发扬斗争精神、强化斗争意识,严格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宣传舆论阵地,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狠抓队伍建设,落实好党建带团建。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团中央提出的“干部来源多元化要求”,夯实共青团工作基层基础,要配优配强教育领域团干部,健全完善学习制度,提高专业技能,为青年干部搭建成长成才的平台。进一步落实好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团县委实际,强化对基层团组织的督促指导,创新性开展党组织活动,要配强党建工作人员,提高党组织活动规范化水平。 (五)坚持抓细抓常,深化巡察成果运用。要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运用系统观念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青少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212095;电子邮箱:2007wstxw@163.com。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汶上县委员会党支部 2023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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