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季度办结案件3起,其中网吧案件2起,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罚款2000元;文物案件1起,依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给与当事人罚款20000元,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
| 索引号: | 11370830593645831Q/2023-01876 | 组配分类: | 文化市场监督检查 |
| 成文日期: | 2023-07-07 | 发布机构: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 废止日期: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有效性: |
文化市场监督检查情况(2023年第二季度)
2023年第二季度办结案件3起,其中网吧案件2起,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罚款2000元;文物案件1起,依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给与当事人罚款20000元,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