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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野生动植物保护部工作人员接热心群众来电,发现一只受伤鸟类。工作人员立即赶往刘楼镇救助,经确认为燕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因其局部受伤,需要专业救助,野生动植物保护部工作人员立即将其送至高新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野生动物救助站专家告知其翅膀受伤,需要精心护理,待其恢复良好,再予以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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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普通雨燕
7月3日,银星花园小区热心群众在楼道发现一只避雨雨燕,主动送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确认为三有保护动物普通雨燕,该经过检查,雨燕无伤。待其恢复体力后,工作人员按照放生要求放归大自然。
为表彰群众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救助个人颁发《野生动物救助证书》荣誉证书,以鼓励和提高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自觉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