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公开儿童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社会福利发放情况。
(二)做好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及时公示为民办十件实事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围绕全县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工作。
(三)推进政策文件公开。对涉及养老服务业发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性文件及时进行公示和解读。
(四)加强提案建议办理公开。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围绕重点建议提案,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依法公开答复,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三、组织保障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强化责任和人员保障,确保专人负责推进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鼓励探索创新。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做好考核评估。加强督促检查,把政务公开任务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对业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