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而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参与的目的就是在让公众了解项目的类型、规模、建设地点、工程内容、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落实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保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5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项目
2、建设项目概况:山东汶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一家开发、生产与销售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及其它功能性新材料的生产企业。公司拟投资18000万元在汶上化工产业园建设年产85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466m2,建设甲五车间、利用已建成甲六车间、公用工程厂房、控制室等增设生产设备。本项目产品规模为550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20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10000吨/年氟代碳酸乙 烯酯。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汶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汶上化工产业园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3275371787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施工期环境及清洁生产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 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厂址周围的村庄公民,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生态等)
(3)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6)其他。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以打电话、发传真、寄信、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要求。
公告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山东汶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