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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召开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落实惠残政策新闻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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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汶上县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落实惠残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汶上县残疾人联合会相关负责同志、县人民政府网、县融媒体中心、大众网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汶上县委宣传部姬生帅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参加县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很高兴邀请汶上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新闻发言人王强先生,市政协委员、县残联副理事长靳霜立先生、汶上县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邵泽春先生,汶上县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李彦伟先生,请他们介绍2023年我县残疾人工作的总体情况和相关政策,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本次发布会的记者有:县人民政府网、汶上县融媒体中心、大众网等3家媒体记者。 首先请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强同志为大家介绍今年残联工作的总体情况.
发布人:王 强 (汶上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汶上县残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向各位朋友介绍一下汶上县残联2023年工作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汶上县残联聚焦全县重点工作任务和省、市残联工作部署,突出“抓实抓牢平时业务工作、创新试点工作、浓厚助残扶残氛围”等三项工作重点,坚持整合融合做加法,不断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切实助推了全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争取“志愿助残常态化机制平台建设试点项目”等3个市级试点项目,1月13日、5月12日,在全市残联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上,汶上县作交流发言。与县体育事业中心联合,已争取承办“第13届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色活动(各省级单位3场)。 一、各项工作实现齐头并进。一是至5月底全县新办证624人,年度增长率为2.01%,居全市第4位,年度新办证增长率3.73%,居全市第4位。无障碍改造已完成施工205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二是至5月底,全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538人,其中康复训练及手术438人,每十万人口得到康复救助儿童数为78.25,居全市第2位;每万名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服务数为366,居全市第3位。三是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完成350%;农村残疾人新增就业完成433.59%,居全市第2位;“齐鲁手创”已完成1家;公益岗位新安置残疾人316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状况核实14人,完成率为100%。四是依托社会资源,建成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1处、如康书屋4处,在第33次“全国助残日”市残联领导、县领导予以揭牌,提升了文化助残供给。五是强化与县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各项工作及时划句号,敢于担当,加强上级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执行。至6月3日,与县财政局联合已争取上级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50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资金204万元、中央彩票资金114万元(中央资金列济宁市六个直管县第1位)、省级预算资金189万元;至5月底中央预算、中央彩金、省级预算资金合计支付居全市第3位,受到市残联通报表扬。 二、完善健全了助残扶残体系。坚持把拓展残疾人社会化工作方式作为重中之重来抓。1月15日成立了汶上县特殊儿童帮扶协会,2月8日揭牌了济宁市儿童康复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今年新审批成人康复机构1个发展至7个;2个社区“如康家园”已建成。与安泰职业学校、梦业会计公司等企业合作,成立汶上县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订单式培训残疾人就业创业技能。在第33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期间,在全县选树了“最美汶上助残集体”10个、“最美自强汶上人”15人、“最美助残汶上人”10人;研究下发了《搭建平台实施常态化规范化志愿助残的工作方案》,在全县搭建十大平台,常态化开展志愿助残,完善健全了助残扶残体系。 三、实施融合服务活动。一是融合开展,同步落实。对培训农村残疾人、送惠残政策、集中下乡办证融合开展,同步落实。2月下旬至4月上旬在乡镇巡回开展了办证+服务活动,让广大残疾人在本辖区内一站式办成三件事;二是建立机制,常态长效。坚持每周三、周四2天集中在医院评残办证,每年上半年、下半年2次集中下乡巡回办证,根据需要随时上门入户评残办证;三是分类办理,规避无序。固定汶上县第二人民医院、汶上县康复医院2家医院分类办理残疾人证。 四、搭建立体助残基地。4月11日,济宁市首家“立体助残示范基地”在汶上县揭牌运行,该基地依托山东喜气洋洋喜庆用品有限公司、汶上县爱心联盟协会设立,由此形成了“帮老+扶中+护幼”等多层面、全方位的“立体助残”新模式。一是采取“公司+农户+困难户+残疾人”生产加工模式对残疾人进行帮扶,带动1000余农户在家门口就业、200余名残疾人居家增收脱贫。二是“输血”帮扶。协会多年来矢志不渝进行“输血”式捐助帮扶,带领募集资金1000余万元,惠济残疾人等困难群众6000余人。三是公益服务项目帮扶。2月3日,《同筑梦•向未来》残疾儿童增能公益服务项目被评为“山东省最佳志愿服务项目”;3月24日被济宁市文明办等17个部门评为2022年度学雷锋志愿服务“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主持人: 感谢王强理事长的发布,下面请市政协委员、爱心联盟协会名誉会长、县残联副理事长靳霜立同志介绍我县志愿助残的总体情况。 发布人:靳霜立 (市政协委员、县爱心联盟协会名誉会长、县残联副理事长) 残疾人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汶上县残联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县残联党组把志愿助残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研究下发了《搭建平台实施常态化规范化志愿助残的工作方案》,明确了一名副理事长分管志愿助残工作。坚持弘扬人道、友爱、奉献、担当精神,精心组织实施志愿助残活动,志愿助残工作做到了常态化、规范化。 近年来,县残联锐意进取,创新工作,影响带动汶上县爱心联盟协会、汶上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等8个社会团体,发动泮水书店、汶上县安泰职业培训学校、济宁同丰食品厂、梦业会计公司等16家爱心企业,引领县域内5大儿康机构,指导全县15处乡镇(街道)“如康家园”,开展了“造血”“输血”两种帮扶,实施了“学业帮扶+技能帮扶+创业帮扶+就业帮扶+物质帮扶+精神帮扶”,“帮老+扶中+护幼”,“扶知+扶智+扶志”等系统帮扶,开创了教育助残、文化助残、医疗助残、农业助残、交通助残、法律助残等,多层面、多角度“立体助残”新模式。2016年以来,已募集资金1000余万元,开展助残扶残公益活动160余个,惠济残疾人6000余人;2021年以来,共培训残疾人1300余人次,帮助残疾人创业52人,带动残疾人就业1500余人。在助残扶残的大道上汇聚成由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新阶层人士、残疾人工作者交织在一起的磅礴力量,在全县上下营造出浓厚的助残扶残氛围,真正解决了广大残疾人朋友在生产、生活、工作、学习中的困难,让他们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各界的关爱,切实提升了全县广大残疾人朋友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主持人: 好的,谢谢靳霜立副理事长的介绍。下面请李彦伟副理事长介绍今年1-5月份省市重点民生实事的进展情况。 发布人:李彦伟 (县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感谢各新闻媒体一直以来对全县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关注!近年来,汶上县残联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与汶上残疾人工作实际有机融合,紧紧围绕省、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从残疾人的“急难愁盼”出发,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将工作做到点子上,将服务送到心坎上,将资源用在刀刃上,用心用力抓好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康复、无障碍改造、宣传文体等工作, 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残疾人的心里,把各类惠残助残政策送到残疾人手里。 6月9日,济宁市残联印发《全市残联系统2023年1-5月省市重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通报,共计5项任务指标,分别是:社区“如康家园”建设、托养照护服务、辅助器具适配、儿童康复训练、家庭无障碍改造。与分配任务相比,汶上县完成进度分别为:社区“如康家园”建设完成进度100%,居全市第1位;托养照护服务完成进度117%,居全市第3位;辅助器具适配完成进度333%,居全市第1位;儿童康复训练人数完成进度141%,居全市第3位;家庭无障碍改造完成进度95.5%,居全市第3位。总体上列全市第1位的有两项,列全市第3位的有三项,综合排名居全市第一名。 下一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残联的关心指导下,县残联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各项惠残助残政策宣传好、落实好,从小处着手、从实处入手,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持续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全面增强全县广大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我们相信,通过努力一定能交出一份温暖而厚重的民生答卷,必将收获全县残疾人的真心点赞。谢谢! 主持人:好的,谢谢李彦伟副理事长的介绍,请记者朋友举手提问。 县人民政府网记者: 请问残疾人教育救助金什么时间申请?怎么发放? 发布人:邵泽春 (县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三级主任科员) 根据《济宁市残疾人教育救助办法》(〔2019〕29号)文件精神,对具有汶上县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中、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父母至少或法定抚养人为残疾人)。 具体补助标准:对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儿童,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人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每年给予500元补助;对在普通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每年给予800元补助;对残疾学生就读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中专(技工学校)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000元、4000元、2000元学费补助;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00元、2000元学费补助。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中专(技工学校)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学费补助;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500元、1000元的学费补助。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学费补助。同一学历的不重复,不同学历如果以前接受过救助要扣除。 同等学历只救助一次。残疾学生且父母一方或父母双方也是残疾人的,只能享受一次救助。 每年的八月初到各乡镇(街道)残联申请,由工作人员受理,符合条件的统一报县残联教就部。经审核合格的,教育救助金于当年的九月底前,直接打到救助学生监护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谢谢邵泽春副理事长的介绍,请继续提问。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您好,请问残疾人就业创业有哪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人:邵泽春 (县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三级主任科员) 为了鼓励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以及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国家出台了诸多帮扶政策。残疾人创业的按以下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 (一)优惠内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享受条件:残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以下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优惠内容: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二)享受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6.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7.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主持人: 感谢邵泽春副理事长的介绍,时间关系,记者提问进行到这里,如有其他问题,会后联系县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话0537-7292486,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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