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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078G/2023-01766 组配分类: 执行效果评估
成文日期: 2023-06-16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关于《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的后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3-06-16 00:00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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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后评估。现将后评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文件基本情况

《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后印发,自2020729日开始实施。

2019 年中央 1 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随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要求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我县作为全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县,大力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是下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依据和保障。但是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面广、量大,历史跨度大,情况复杂,是一项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工作中存在着宅基地一户多宅、超面积标准占用土地、缺少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历史遗留问题。我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对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相关要求及会议精神,出台了《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有效解决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

《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有效期至2023729

二、制定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的政策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物权法》;

(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五)《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六)《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

(七)《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八)《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191 号)

(九)《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登记函〔20196 号 )

(十)《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十一)《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的实施意见》(济自资规发【202014号)

三、评估结论及建议

经过分析评估,从整体上看,《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解决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了矛盾。同时,该办法充分为民着想,不让群众多跑路,方便了村民相关业务的办理,使得我县全速推进相关工作基本实现了文件出台的预期目的,有修订并继续实施的必要。

(一)合法性。文件内容与现行实施的上位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存在抵触的情况。

(二)合理性。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对工作涉及的问题做出了准确、细致规定,尊重历史,又兼顾现实,合情合理,积极应对,适合我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需要;所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具体可行,具备可操作性,妥善化解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完善性。从前期实施情况看,各项制度措施比较完备,切合我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在实施过程中,结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的规定,深化指导我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

(四)实施效果。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实施三年来,助力推进了我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的工作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我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走在全市前列,2020713日,全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现场会在汶上县召开。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学习借鉴汶上县的做法,汶上模式在全市被迅速推广;二是我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已完成权籍调查、数据入库和登记发证工作,数据已汇交,证书已发放至群众手中。正实施将农村不动产登记纳入日常登记范围。

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正确贯彻法律、法规,规范政府履行职能方面的作用,建议今后要注意做好以下二项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汶上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提高对政府规范性文件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作为加强依法行政,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二是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各项制度,特别要落实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论证、起草、审查、公布、备案、评估报告制度。

 

评估人员:

 

法律顾问: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3616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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