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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593645831Q/2023-03973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成文日期: 2023-05-08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文化旅游行业防汛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5-08 18:54 信息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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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县文化旅游系统应对台风、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规范文化旅游行业防汛应急管理工作,保证防汛抗洪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暴雨洪涝灾害损失,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文化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县文化旅游行业范围内台风、强降雨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处置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包括大风、沙尘暴灾害防御及地质灾害等重大险情灾情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汛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突出在应急处理中必须首先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做到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防汛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本部门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旅游企业各司其职。 

1.4.3  快速反应,统一协调原则。发生洪涝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时,各旅游景区、文旅企业要快速响应,在县文化和旅游局防汛抗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及时高效地做好应急处理和灾后恢复正常旅游工作。

1.4.4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1.4.5 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汛情、旱情进行监控,科学决策,提高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和水平。

2 .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2.1领导小组:

县文化和旅游局成立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本县文化旅游行业的安全应急工作。组长由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2.2工作总责:

统一领导指挥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救援工作;贯彻执行省市有关防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防汛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汛情、险情、灾情信息,全面指挥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应急机制;负责防汛经费和物资的筹措安排;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各成员所在科室工作职责:

2.3.1办公室:做好政务平台上各类应急文件、通知的收文和传达工作,向相关部门统一报送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负责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对外发布我县灾害天气信息和旅游景区开放信息;负责收集、汇总行业应急情况,报领导小组审阅后,分解相关工作要求。协调各科室及人员做好应急值班工作;负责局机关应急物资购买、保存和发放,负责灾害时值班人员后勤保障;动员单位党员、共青团员和其他志愿者参加应急救助行动;完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产业发展科:负责指导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研学游基地及研学游活动的防汛防台风准备、应急处置、灾情统计和救灾减灾相关工作。

2.3.3资源开发与市场推广科:负责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特别是涉山涉水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等做好防汛防台风准备、应急处置、灾情统计和救灾减灾相关工作,完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4公共服务文化艺术科:负责督导检查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县山东梆子保护传承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的防汛防台风准备、应急处置、灾情统计和救灾减灾相关工作。

2.3.5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负责行业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管理,督促指导全县新闻、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及印刷、复制、出版发行单位的防汛防台风准备、应急处置、灾情统计和救灾减灾相关工作。

2.3.6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和社会文物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准备、应急处置、灾情统计和救灾减灾相关工作。

2.3.7文物保护与考古科:负责指导检查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以及考古活动做好防汛防台风准备、应急处置、灾情统计和救灾减灾相关工作。

2.3.8执法一、二中队: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文化娱乐场所及出版、印刷单位文旅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准备、应急处置、灾情统计和救灾减灾相关工作,并对防汛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 .应急处置程序

3.1  监测预警

根据汶上县气象部门提供的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通过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旅游微信群、短信平台分别向游客及文化旅游企业发布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做好洪涝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切实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的动态监控和预测,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3.2  应急响应

3.2.1洪涝灾害天气发生后,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协调、组织、指挥相应单位和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到位,实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局领导小组成员和企业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信息联络畅通。

3.2.2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各副组长了解文化旅游企业受灾情况;协调了解交通、城管、住建、商务等部门物资及设备运转情况;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向文化旅游企业和外界发布景区关闭通知。

3.3应急处置

3.3.1应急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伤者马上做好现场紧急救援,伤员由景区医务人员现场紧急处理后,求援120,送医救治;疏散被困人员,用警戒线维护现场,不让游人进入危险区域,做好警示标志,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发地点现场清理和排险工作,杜绝次生灾害;落实应急人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预警,并保持通讯畅通。

3.3.2办公室工作人员动态跟踪天气情况,根据天气预报,及时上报救援小组负责人;配合景区做好对游客的解释和安抚工作,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和事故总结上报工作,做好应急救援的后勤服务。

3.3.3洪涝灾害发生后,所有信息由办公室负责统稿,由单位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由网络发言人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发布有关信息。 

4. 应急结束

县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后,县文化和旅游局防汛抗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天气变化及各地交通恢复情况,及时开展旅游景区、旅游设施恢复开放和运营前的安全检查,彻底清除安全隐患,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放和运行。保持信息畅通,对外公布文化旅游企业运营情况,方便游客咨询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做好有关数据统计,工作总结等后期处置工作。

5 .工作要求

5.1各文化旅游企业要根据县文化和旅游局应急预案做好相应应急行动方案,突出重点,组织演练。旅游景区对景区内旅游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要制定完善洪涝天气严重影响时景区适时停业关闭、游客疏散撤离的具体操作方案。各旅行社要做好洪涝天气时出游线路的应急调整,关注高速公路调整信息,做好旅游应对洪涝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制定游客因洪涝灾害造成滞留的处理方案。各星级饭店做好排水系统(房屋天沟、地面阴沟)的顺畅,对广告牌、灯箱等加固工作,备足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做好住店旅客的安全宣传工作,及时并滚动发布天气和灾害预报。

5.2各文化旅游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要掌握所在村、乡镇避灾场所和应急联络人,熟悉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流程,按预案启动相应应急措施。

5.3县文化和旅游局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后,各文化旅游企业要及时向县文化和旅游局上报值班情况和工作动态,并严格遵照事故报告制度。

5.4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县文化和旅游局及有关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8日


信息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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