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汶上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县卫健局局长徐燕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心理健康问题,明确提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2023年4月,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济宁市构建“1+10+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3〕24号),构建“1+10+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已列入2023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升全县心理健康服务水平,打造健康汶上,在前期征求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县卫健局起草了《汶上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构建“1+10+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3〕24号)
三、工作目标
构建汶上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县心理健康中心,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心理咨询室。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基层社会治理机构等建立心理服务站点,配备专(兼)职心理服务人员,具备心理咨询(疏导)、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等功能,积极打造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了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心理健康中心,完善“N”个基层心理服务站点,发展“互联网+心理”服务模式,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心理服务,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活动,开展突发事件危机干预服务七项重点举措。其中,完善“N”个基层心理服务站点又包含了加强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健全特殊人群心理服务网络五个方面的内容。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汶上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张丹
联系电话:13562789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