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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65XH/2023-01759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5-23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汶上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3 17:4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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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汶上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县卫健局局长徐燕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心理健康问题,明确提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2023年4月,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济宁市构建“1+10+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3〕24号),构建“1+10+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已列入2023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升全县心理健康服务水平,打造健康汶上,在前期征求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县卫健局起草了《汶上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构建“1+10+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3〕24号)

三、工作目标

构建汶上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县心理健康中心,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心理咨询室。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基层社会治理机构等建立心理服务站点,配备专(兼)职心理服务人员,具备心理咨询(疏导)、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等功能,积极打造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了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心理健康中心,完善“N”个基层心理服务站点,发展“互联网+心理”服务模式,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心理服务,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活动,开展突发事件危机干预服务七项重点举措。其中,完善“N”个基层心理服务站点又包含了加强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健全特殊人群心理服务网络五个方面的内容。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汶上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张丹

联系电话:1356278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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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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