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汶上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二、听证人: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时间、地点:听证会定于2023年5月6日9时30分在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举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申请听证代表须知:
(一)汶上县范围内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也可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同一个单位或者组织申请参加人员超过5人的,由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情况指定1-2名听证代表。
(三)代表单位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听证陈述人,由听证人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选择确定。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会,并忠于事实、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机密。
(五)本公告公示期为一个月,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当事人应在公告期满前5个工作日向听机构(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孔维剑,联系电话0537-7236720
特此公告。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