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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65XH/2023-01103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4-19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4-19 16:4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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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爱国卫生运动是我们党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成功实践,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伟大创举。2020年我县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后,全县不断加强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了城乡环境卫生状况,群众健康素养显著提升,疾病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总结前期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建立常态长效的爱卫工作机制,巩固和深化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22〕25号)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制度优势、组织优势、文化优势和群众优势,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取得新成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四、重要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了爱国卫生运动重点任务。从加强体系建设、强化技术支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公共卫生设施、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大力实施全域创卫、推进健康县和健康细胞建设、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九个方面,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列出任务清单,动员各级各部门全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实施意见》明确了保障措施。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实际,推动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凝聚正能量,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广泛开展。加强监督管理,根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目标管理和责任管理制度。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汶上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樊庆华

联系电话:0537-772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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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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