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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65XH/2023-01105 组配分类: 汶政字
成文日期: 2023-04-19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汶政字〔2023〕19号关于印发汶上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9 16:53 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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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政202319

 

 

汶上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汶上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汶上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23419        

(此件公开发布)

汶上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深化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提升县城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难点问题,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坚持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标本兼治、重在长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规范行业管理,着力提高县城环境和全民整体素质,打造健康、洁净、宜居、宜业的县城。

二、基本原则

树立良好健康生活风尚,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构建县城环境长效化管理机制,推进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由突击整治长效管理转变,确保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坚持行业监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实行由行政主管部门专业管理和党委、政府综合管理相结合的双重领导责任制

坚持统一领导、多方协同、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为民利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区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让巩固创卫成果成为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成为人民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巩固范围

汶上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单位、企业、学校、社区、医疗机构、小行业、农贸市场、公共场所和环境同时持续开展城乡清洁行动,以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辐射带动街道、社区(村)共同提升管理水平。

四、任务目标

保持各级创卫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经费不少、力度不减,强化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聚焦短板弱项和重点难点问题,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着力解决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提升县城建设管理和行业规范管理水平,增强居民的卫生与健康意识,努力营造一流的生产、生活和政商环境,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巩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常态化,实现从集中整治向日常保持转变、从行政推动向制度保障转变、从非常态创卫向常态化管理转变,把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内化为千家万户的自觉行动,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复审,让创卫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五、主要工作

(一)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制。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创新完善爱国卫生法规。健全各级爱国卫生组织,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大力开展系列卫生创建活动,抓好日常督导检查,积极培植样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全面实施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统筹落实卫生城镇创建,巩固扩大国家卫生城创建成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和行业法律法规、规范,各部门对标先进地区和国家暗访、技术评估通报,结合自身实际,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盯紧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产生原因,探索有效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地健全行业规范和完善具体操作细则,持续提升行业规范管理水平。同时,制定长效宣传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巩固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理念,报道最新工作动态,持续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三)落实协同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协调配合意识,联合开展以城市牛皮癣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环境污染、食品安全违法、不文明交通行为、车辆乱停放、违法建设等为重点整治内容的综合执法活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力打好城市卫生管理整体战。要完善日常建设协同推进机制,将巩固卫生县城工作与城市日常管护结合起来,在路、桥、绿化、亮化、环卫等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中,全面引入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避免复审时因不达要求重复投入(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

强化门前门内达标制度。所有单位严格执行《济宁市城镇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门前(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市容秩序包设施维护、包建筑立面),做到门前责任区环境整洁,无垃圾杂物、污水,无店外占道经营,无十乱(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建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附属设施完好、整洁;花草树木和其他市政、绿化维护设施良好。所有单位、社区、场所做到门内达标,室内卫生整齐清洁室外区域明确卫生责任区,制度健全、职责落实到人,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厕所管护到位,四害密度达标(责任单位: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街

)落实周五全民大扫除日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实施计划、排班表,广泛发动和组织干部职工、广大市民、学生等,每周五下午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清理整治单位、市场、居民区、道路、城乡接合部等重要部位、场所垃圾、杂物、卫生死角、小广告。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活动。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要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结果予以通报。(责任单位: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街

(六)建立汶上县志愿者服务制度。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共青团、妇联、民政部门要积极发动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各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创卫志愿服务联络沟通、定期定向服务机制,广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为民便民服务活动,积极宣传文明健康、生态环保等知识和理念,劝导制止十乱、店外经营、违反交通规则等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

(七)实行月督查制度。各街道、部门强化督查,持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发现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巩固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每月开展一次明查暗访并通报情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和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督导检查并打分排名,不定期邀请市专家进行暗访检查;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每季度汇总情况,结果在全县通报和媒体公示,不断促进整改、补齐短板,巩固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各街道

)建立投诉机制。设立监督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和平台,长期接受环境卫生脏乱差、十乱、店外经营、流动摊贩、农贸市场和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管理不到位及其他不文明行为的投诉举报。举报问题经查实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监督创卫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街道、各部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作为日常工作,制定具体方案,细化任务目标,一把手负总责,精心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属地管理、属地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双责任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经费保障。各级要将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工作和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正常运转。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体,多渠道、多层次投入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资金向公共管理、社会事业、基础建设和基层适当倾斜,不断改善县城环境面貌,提升县城品位。

(三)执法保障。强化行政执法多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权责明确、快速反应、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实现县城容貌和行业管理检查和不检查一个样、小巷和大街一个样、晚上和白天一个样、农村和城市一个样,始终保持整洁美观、管理有序有效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宣传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正面引导,展示县城卫生管理新亮点,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级新闻媒体、网络平台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积极宣传工作成效、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同时曝光问题、督促整改,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凝聚正能量,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爱我汶上、建设汶上、奉献汶上的意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巩固创卫成果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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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音视频解读】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上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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