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的通知》(农机办【2022】10号)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扎实有序落实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结合汶上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和广大购机者申请补贴需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
1、关于预登记申请转换为正式申请相关事项:
(1)预登记申请,已由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服务系统统一全部转换提交为正式申请;(2)提交后的正式申请的补贴额以购机日期的补贴额为准;(3)提交后的正式申请的资金兑付顺序以预登记日期为准。
2、“国三”农机产品补贴资质时限和补贴申请时限按上级农机业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3、2022年3月1日(含)后生产的动力机械(补贴额1万元及以上),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APP、补贴机具二维码系统和物联网平台“三合一”办理,达不到作业面积20亩以上的,一律不能办理。
4、补贴申请者及各经销企业,务必认真核对山东农机补贴手机APP申请人信息、机具发票、发动机编号、出厂编号、登记证书编号、厂家上传有关信息等内容,如发现错误,须及时与生产企业联系改正,如不更正造成“国三”机具逾期不能办理补贴,后果自负,并报送至县农机中心推广站。
5、优先办理“国三”动力机械补贴申请,然后再办理其他机具补贴申请,其他机具补贴申请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受理补贴申请日期、办理地点
2023年汶上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时间安排明细表
序号 | 补贴机具分档 | 受理补贴申请日期 |
1 | 2022年2月28日前购买的所有动力机械 | 2023年5月11日、12日、15日、16日 |
2 | 2022年3月1日后购买的“国三”机械 | 2023年5月17日至31日(工作日) |
3 | 2022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非动力机械 | 时间另行安排 |
办理地点:汶上县农业大厦农机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537-3318626
三、操作流程
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申请,购机者通过下载“山东农机补贴APP”,自主向县农机发展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申请成功后,按通知要求,购机者必须携带机具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购机税控发票、结算凭据、所购机具合格证、惠民一本(卡)通(开户行账号)等有关资料到汶上县农业大厦农机服务大厅,现场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并提供登记证书编号。原则上对所有补贴机具购置都要通过非现金方式结算,企业留存结算凭据不少于6年。
申请办理时,需购机者本人现场拍大头照上传,机具发票确保清晰可辨,并在提交申请后及时关注农机购置补贴APP上的提示信息。我们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微信发票助手、农机监理系统等渠道查验发票信息,确保提交机具发票信息真实、准确。
为保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凡在申领农机补贴过程中存在虚假购机、提供虚假发票、填写的购机时间与发票开具时间不一致、不按要求填写申请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补贴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其他事项按照《2021-2023年汶上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办理地点:汶上县农业大厦农机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537-3318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