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汶上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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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决策依据
我要发表意见
一、规划背景 为保障国家、山东省、济宁市和汶上县各级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体现人民需求,促进土地集约与可持续发展,建立统一的汶上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升空间治理能力,实现县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建设,编制汶上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5号);《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鲁自然资字〔2019〕80号);山东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报批稿)》(2022年12月)。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聚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结合汶上实际,统筹全域要素配置,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整体谋划新时代汶上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落实“一张蓝图干到底”,实现汶上县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 四、规划内容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为我县行政辖区范围;中心城区为城市建成区及规划扩展区域,在县城区范围内划定。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规划总体目标:将汶上县打造成为全国历史文化朝圣之地;鲁西南工业强县;文化旅游和生态宜居城市。确定了四个方面的发展愿景:生态田园、儒贤圣地,工业强县、宜居城乡。 (三)城市性质:确定汶上县城市性质为,以先进制造业和商贸物流为主导,历史文化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城市。 (四)发展战略:确定五个方面的发展战略,分别是区域协同战略、产业引领战略、空间统筹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品质提升战略。 (五)三区三线:全县划定耕地保护目标面积547.34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98.02平方公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9.80平方公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59.63平方公里。 (六)人口和用地规模:规划坚持以水定城,确定2035年县域常住人口70万人,城镇人口50万人,城镇化率约为71.4%。 (七)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统筹全域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优化城乡布局,构建“一主一副多节点,两轴三屏三廊三板块”全域空间格局。 (八)中心城区范围:划定中心城区范围主要为现状汶上街道、中都街道和南站街道的建成区及规划扩展区域。主城区范围南至泉河大道以南,东至东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北至五台山路以北。南站街道范围主要为驻地现状建成区范围。规划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41平方公里。 (九)中心城区发展方向和规模:规划确定“南进、北优、西拓、东控”的发展方向。规划中心城区常住人口约36.5万人。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为38平方公里。 (十)城乡风貌引导:确定汶上的总体风貌定位为“风景田园汶上、鲁风运河名城”。 (十一)产业空间布局:依据区域发展基础,着力打造“一核两镇、五区多点”的产业发展布局结构,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规划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面积为35.34平方公里。 (十二)构建支撑体系:提升面向区域的交通网络开放性和连通度,强化与周边各县市的快速交通联系。中心城区规划形成“七横五纵”的主干路系统,道路红线宽度为36—60米。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汶上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对国土空间规划数据进行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新批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有关成果及时纳入平台逐步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二)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三)建立规划体检与评估机制,对城市发展运行和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进行“一年一体检”,对规划阶段性实施情况进行“五年一评估”,并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5号);《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鲁自然资字〔2019〕80号);山东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报批稿)》(2022年12月)。 意见征集已结束,感谢您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