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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49xA/2023-03381 组配分类: 法治建设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3-10 发布机构: 苑庄镇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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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苑庄镇“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3-03-10 09:56 信息来源:苑庄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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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各村、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作为普法责任主体,应承担下列普法工作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1、立足新发展阶段,宣传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开展面向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

(二)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突出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十进”活动,加强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

3、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结合民法典颁布实施二周年和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多角度、多领域宣传普及民法典。

4、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别是十九大以来新颁布的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

5、着眼重大战略实施开展法治宣传。围绕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强力攻坚十项重点工作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国家安全等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6、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7、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8、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主体职责。

9、加强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向法制办汇报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参加全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四)扎实开展普法活动

10、结合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实施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普法活动。

11、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法治惠民活动,全力打造法治文化汶上品牌。

12、健全并落实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等制度,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案例报送和案例集中发布工作。

二、具体普法责任清单

下列单位负责所管理对象或所主管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或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承担相应的普法工作责任。

(一)镇纪委1、做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纪法规解读,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敬法畏纪。

2、及时公开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发布立案审查调查信息,保持强大警示震慑。

3、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运用典型案件释纪释法、促改促治,协调党校、行政学院等开设警示教育课程。

4、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

(二)党政办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及省《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职责分工,牵头做好县委层面的党务公开工作,组织做好重要文件政策的公开及解读。

2、开展保密宣传,全镇所有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及涉密人员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3、面向公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配套法规的宣传。

4、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的相关工作。

(三)组织办

1、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

2、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

(四)宣传办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组织协调全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网络媒体做好网上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网信事业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管网治网的法治化水平。

3、组织开展“法律进网络”宣传活动。

4、深入学习宣传与互联网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五)统战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开展《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山东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实施办法》《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

3、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六)综治办

1、开展维稳、平安建设,反邪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协调、督促政法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推进社会治理创新,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4、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

5、依托社会治理智能信息系统,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构建和谐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劳动关系、邻里关系及社会主体关系。

(七)工会

1、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做好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2、指导、督促各级工会利用工会职工学校、文化宫、俱乐部等职工文化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推动企业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加强职工困难救助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八)团委

1、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协调青联、学联等青年群众团体,配合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2、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4、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九)妇联

1、深化“三八”妇女维权周等活动。

2、关注农村留守妇女、进城务工妇女、单亲和贫困妇女、女童等弱势群体,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4、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科协

1、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以及工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将普法宣传与群众性科普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重点关注科技工作者与青少年群体,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服务科技创新。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水平。

(十一)残联

1、利用全国助残日、“12·3”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引导残疾人学法用法。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宣传教育。

(十二)镇人大

1、开展法律监督、法治宣传等活动。

2、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3、组织新任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十三)招商办

1、加强面向工业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2、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四)财政所

1、加强财务会计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财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依法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素质和水平。

2、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3、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山东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大财政政策的宣传教育。

(十五)村建办

1、在世界湿地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爱鸟周、六月政策法规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测绘、城乡规划、林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元素融入到旧城改造、城市景观建设、公园绿化升级等建设中,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阵地。

4、强化“双基”法治建设。全面落实普法先行制度和自然资源咨询员制度。针对政府和管理相对人需求,主动做好相关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讲服务。

(十六)水利站

1、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面向沿河群众宣传水事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建设水情教育基地。

3、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抗旱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七)农办

1、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员对农业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

2、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周、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农业法律进村户入企社”活动。

3、抓好涉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渔业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八)统计站

1、加强对联网直报等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做到依法统计。

2、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各项普查和大型调查、常规调查、统计执法检查,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3、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的社会氛围。

4、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九)教办

1、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总体规划,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设置法治课程,配合省教育厅将法治知识纳入中考范围,将法治素养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2、在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加强宪法教育和宣传,结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晨读宪法、宪法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宪法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3、加强教育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在教师入职培训、专业发展培训中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学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法治课老师、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法治培训。

4、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会同法制办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会同政法、公安、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造平安校园。

5、在“8·8”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6、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十)科技站

1、在科技活动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科普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

2、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十一)民政办

1、协助有关部门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组织、指导农村“两委”干部、社区干部和村(居)民代表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普法工作。

2、会同司法所开展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3、负责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慈善、婚姻、收养、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十二)人社所

1、抓好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职业培训内容。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劳动者(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2、积极利用大学生就业季、进城务工人员返程返乡时节等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十三)文化站

1、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行业文化、地域文化融合发展。

2、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拓展和充分利用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文化大院等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的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开展全民普法教育。

3、引导、鼓励专业文艺院团积极参与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推广,组织开展法治文艺进基层活动。依法管理全镇文化旅游市场,结合实际情况,指导文化旅游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文化旅游县场的专项整治活动。

4、加强旅游企业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规范旅游市场,推进行业监管法治化,增强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意识。

(二十四)卫生院

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各类业务培训中增加卫生法律知识内容。

2、在各种卫生健康纪念日、卫生健康法律宣传月(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

3、指导本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在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及卫生健康服务机构电子屏、宣传栏等增加法治宣传内容。指导医疗服务机构在其公共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宣传设施,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辟普法专栏(版)。

4、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十五)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

1、深入宣传服务国防军队建设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国防意识。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按照“八五”普法计划安排,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进驻活动。

2、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八一”建军节、“国家宪法日”、老兵退役前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指导本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在全镇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立“普法宣传阵地”,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增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褒扬纪念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内容。

4、加强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开展“新起点业务课堂”“每周一课”等业务法规学习活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工作法治水平。

(二十六)信访办

1、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进党校、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三会一课”,提高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自觉性,增强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

2、结合来访接待工作开展释法说理,做好对信访人员的解疑释惑。针对缠访闹访,组织开展或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信访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重点开展《信访工作条例》等信访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二十七)派出所

1、落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典型案例的筛选、整理和发布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2、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

4、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十八)司法所

1、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关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文件、重大活动的制定、策划、组织和实施。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实施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推广各部门的经验做法,培育典型,加强宣传。

3、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广泛宣传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做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落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对典型行政执法案例的筛选、整理和发布工作,深入推进以案释法。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戒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的宣传教育。

5、会同有关单位开展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九)环保站

1、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在“6·5”世界环境日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依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污染防治等专项环境执法检查活动。

3、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十)执法大队

1、开展“法律进商户”活动,加强商户、公用企业等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以及个体出摊经营者的法治宣传教育。

2、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支持各部门把法治元素融入到旧城改造、城市景观建设、公园绿化升级等建设中,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阵地。

(三十一)应急办

1、做好安全生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种行业操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的比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2、在每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期间,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收集地震数据资源,开展地震科普咨询工作。

4、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十一)食药监所

1、深化“法律进企业”,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加强面向负责人、质量控制等相关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依法组织生产经营、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引导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加强对广大消费者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2、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

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全国质量月、法治宣传月、食品安全法治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市场监管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设施,利用市场监管相关网站、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

4、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认证认可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023年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内容

月份

重要节点

重点宣传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

2月

“2·2”世界湿地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村建办环保站

3月

“3·8”妇女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妇联

“3·15”消费者权益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食药监所

“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利站

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教办

4月

全国税收宣传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国家税务总局苑庄税务局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3.反分裂国家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党政办

法制办

4月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食药监所

文化站

5月

“5·1”国际劳动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工会

民法典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司法所

全国助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残联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应急办

“5·19”中国旅游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3.旅行社条例

文化站

信访条例宣传月

信访工作条例

信访办

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纪念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药监所

全国节能宣传周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3.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招商办


6月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文化站

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村建办

“6·1”国际儿童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团委

“6·5”世界环境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环保站

“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应急办

“6·25”全国土地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村建办局

“6·26”国际禁毒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戒毒条例

派出所

7月

“7·1”建党节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中国共产党章程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组织办宣传办

法制办

8月

“8·1”建军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

8月

“8·8”全民健身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全民健身条例

教办

9月

“9·5”中华慈善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民政办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宣传办派出所

“9·20”公民道德宣传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宣传办法制办

全国科普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县科协

中国农民丰收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农办

“9·30”烈士纪念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

开学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办

民族团结月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宗教事务条例

统战

全国质量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食药监所

10月

“10·1”国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宣传办镇人大

法制办

10月

全国敬老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民政办

卫生院

11月

“11·9”消防宣传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应急办

安监站

“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妇联

12月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派出所

教办

司法所

村建办应急办

团委

“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宣传办镇人大综治办

法制办

“12·8”统计法宣传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统计站

安全生产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应急办

信访条例宣传日

1.国务院信访条例

2.山东省信访条例

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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