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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318B/2023-00438 组配分类: 耕地地力保护
成文日期: 2023-02-17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申请指南】汶上县农业农村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标准(2023年)

发布日期:2023-02-17 10:40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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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粮主体自报告。乡镇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乡镇政府。

(三)乡镇审核。乡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乡镇报县农业农村局时间截止日为2023年3月10日。

(四)乡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乡镇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乡镇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负责将补贴信息录入到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

(五)县农业农村局复核。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并与县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于3月15日前将有关信息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对补贴档案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完备性负责。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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