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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593645831Q/2023-0037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3-02-10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汶文旅〔2022〕40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3-02-10 17:39 信息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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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 策部署,按照省、市、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是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而深远。各有关科室、文旅企业要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形势研判,扛牢工作责任。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日常调度与督查督办,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全面提升。

二、深入线索摸排,实行精准打击

加强与市、县专项办沟通协调,加强案件线索梳理,全面摸排涉养老诈骗问题隐患。重点摸排以“低价旅游或免费旅游”、“旅游年卡”、“储值卡”、“会员卡”等预付卡方式吸纳大额资金,以高额返息、项目投资、委托理财等方式涉及养老诈骗、非法集资,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及诱导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及养老诈骗等问题隐患。联合公安、金融、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对摸排出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强化分级分类处置,严格做好风险把控。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一)重点检查旅行社是否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中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非法从事招徕、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通过强制、诱导、捆鄉销售等手段,证骗老年人高价购买假冒伪劣保健品、奢侈品,或变相增加各种高额费用;低手行业公认合理价格的包价旅游产品;地接社以“零团费”价格或“买团”形式,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在线旅游企业不依法履行核验登记义务、为“不合理低价游”提供交易机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通过互联网招徕旅游者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检查艺术品经营活动是否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以艺术品经营为名非法集资、非法传销,诱导老年人“投资”、“理财”实施诈骗;夸大收藏品价值,骗取“标的费”,以高价回购作为诱饵来吸引老年人购买收藏品行骗;设立免费鉴宝“局中局”说服老年人购买藏品实施诈骗;专人扮演“托儿”或承诺“回购保本+合同保障”,以高利润欺骗老年人购买;以拍卖为名,收取本金或入圈费后携款潜逃;经营伪造变造或者冒充他人名义的艺术品,向消费者隐瞒艺术品来源或者在艺术品说明中隐瞒重要事项,伪造变造艺术品来源证明和艺术品鉴定评估文件等;工艺品假冒艺术品销售;属地(商户发货地址显示为本地区)艺术品短视频直播平台商户、艺术品交易平台、线下艺术品经营场所,擅自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行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未包括艺术品经营等相关内容),经营含有禁止内容的艺术品或其他违规问题。

四、加强协作配合,健全长效机制

要加强与政法、公安、网信、金融、 交通、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制度法规体系和行业机制建设,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统筹用好集中办案、现场督办、“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查、“体检式”暗访评估、假日市场执法、网络监测、执法培训等多 种工作方式,加强执法办案,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五、持续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手段与新媒体相结合,建  立健全立体化、全方位宣传引导体系。线上,依托部门官方  网站、微博、公众号等网络平合,持续推送打击整治养老诈  骗宣传知识,教育引导老年人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意识,  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影响力。线下,各级文化和旅游  执法机构在目常巡查整治过程中,强化宣传意识,督促文旅  企业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守法经营的意识。充分调动文旅系  统各部门力量及市场主体主动性,在公共文化场馆、美术馆、 图书馆及网吧、KTV等文化旅游经菅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对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进行宣传,编排演出喜闻乐见、特征显著  的以案说法和戏曲话剧等,制作动漫宣传片,营造关爱老人、守护健康文旅的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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