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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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3日至7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四个方面37个具体问题,并提出三项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客观中肯、精准深刻,符合县生态环境局实际,我们完全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坦诚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主动,通力协作,认真扎实地做好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意见后,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领导班子分工,主动领任务、扛责任,带头当示范,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各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了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制定了详细整改方案,拉出任务清单和配档表,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召开了整改落实工作部署会议,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整改工作。 (三)明确目标责任。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全面梳理,细化分解了整改任务。各责任人按照承担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认真督导检查。对巡察发现的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设定时限,明确责任,抓紧推进,确保在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制定实施方案,真抓实改,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到位。 (四)认真督促检查。各分管领导、有关责任人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坚持公开公正,对涉及巡察整改的制度规定及时公布,让全体干部和群众知晓,自觉接受监督。局党组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把抓整改落实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局党员干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土壤污染管控、环境执法等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和落实重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有差距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细化学习制度,强化学习管理。11月,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县直机关“学思想、提能力、抓落实”专家辅导视频培训会议,市委党校王峰同志对党员讲授“奋进新时代 再创新辉煌—党的二十大报告解读”二十 大专题培训,会后,组织党员同志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学习交流。9月底,结合局党组《关于在全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实施方案》,建立学习配档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9月,组织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思践悟强党性 奋勇争先建新功”主题党日活动,原汁原味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二是创新赋能让党的二十大精神更浓更活更实。强化宣传宣讲,让学习氛围“浓”起来。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宣传宣讲,全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用好宣传载体。利用宣传横幅,推出党的二十大宣传宣传标语,让学习宣传“润物细无声”。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平台,持续推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资料、学习动态、学习感悟,充分利用“书香园地”,让机关干部以实时可触的方式学在日常、学在经常;强化载体创新,让学习形式“活”起来。立足实际,拓展学习载体,丰富学习方式,创新学习形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强化学以致用,让学习效果“实”起来。坚持学以致用、以学促行,积极投身于“我为群众实事”、志愿服务、民意“5”来听等行动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开花、见行见效。三是以学促能打造“书香型”学习机关。一方面,充分利用“书香园地”这一有利的环境,为党员干部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将“书香园地”的作用发挥到最大,打造“学习型机关”。制定“书香园地”图书阅览管理制度,建立图书电子目录,要求干部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借阅归还手续。目前,共有涵盖习近平著作、中国环境年鉴、纪检监察业务、廉政教育、党建文史、新闻写作教程等多种类别的书籍500余册。 2、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完善学习计划。9月份,经局党组研究,完善《2023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纳入2023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二是坚持聚焦主题,深化理论学习。9月,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进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助推了我县高质量发展。9月份党组理论中心组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林武、省长周乃翔同志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美丽山东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提升工作水平。9月,制定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方案》,结合周例会,在全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11月,组织党员干部以支部为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空气质量综合指标排名居全市后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挥县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对21条工作线实行日调度、日考核、日通报,每周三召开例会,督促有关部门和各镇街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等有关文件,开展扬尘、臭氧专项攻坚行动。开展了全县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月行动。将2月定为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月,由政府办、督考办、指挥部联合组织对各有关部门、乡镇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检查。2023年4月15日,印发了《汶上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汶政办字〔2023〕14号)。5月20日,下发《关于加强2023年臭氧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汶污防指函〔2023〕057号),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对臭氧污染防控工作做好引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将6月份定为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月,县委督考办、县政府办公室、县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2023年8月28日,下发《关于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双月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要求“深入开展环境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升我县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二是开展大气智慧管控。在城区通过雷达、走航、无人机等手段,发现各类大气环境问题,2023年截至11月6日,共发现问题1553个(次),均已移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开展VOCs综合治理。对工业涂装等涉VOCs企业开展源头替代和末端治理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10家次,发现问题10处。四是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督促重点企业开展污染治理提升改造,已争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41.94万元,用于重点企业废气治理工程改造项目。五是抓好高值点消除工作。按照全市高值点污染处置要求,密切关注在线数据,发现异常高值,及时推送到乡镇排查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高值点。针对上级频繁推送化工园区站点二氧化硫高值点问题。我局多次联合化工园区、邀请清华大学团队、专家对站点周边企业及污染源通过走航车、无人机等进行了排查,督促两家排放硫酸雾的企业对治污设施提标升级。截至目前,共调查核实上报高值点报告30余次。六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重点工作。修订完善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于2023年9月22日印发《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修订完善应急减排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4、危废监管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对全县涉废企业的监管。联合镇街环保办,充分发挥镇街网格员的优势,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全县涉废企业全覆盖监管。二是开展培训,提高危废管理水平。召集重点涉废企业管理人员,举办集中培训,对危险废物法律法规、管理计划的填报、台账的规范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的解读,提高企业危险废物的管理水平。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集中大培训5次,参会人数达200余人次,提高了企业危险废物的管理水平。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托“普法六进”、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6.5世界环境日”、6.16“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面向社会加强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危害宣传,让公众了解危险废物的危害,鼓励群众参与有奖举报,通过社会监督+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填埋固危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移交一起、打击一起。2023年以来开展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彩页2000余份。 5、县生态环境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实体运行。县生态环境局为生环委办公室调剂了专职人员,配有办公必须的设备,集中实体化办公。二是实行周调度机制。每周组织召开污染防治攻坚环保督察整改暨环委会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三是推进工作提质增效。编制印发了《汶上县2023年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持续巩固我县环境质量稳中有升、进中提质。四是开展督导检查。开展了双月攻坚专项整治及督导检查行动,发现问题现场交办。 6、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借助多媒体平台,开展环保宣传。充分发挥汶上环境保护、汶上环保政务微信、微博新媒体矩阵,汶上县环境保护网站等阵地平台作用,拓宽新闻宣传渠道和平台,积极与中国环境报、济宁日报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针对环保工作重点,及时宣传报道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及取得的工作成效,提高新闻报道及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讲好“环保故事”,广泛传播生态环境保护正能量。2023年,在中国环境报发稿14篇,济宁日报发稿5篇,在中国环境APP发稿18篇,公众号发布信息400余条,政务微博推送信息1400余条,报送政务信息40余篇,被市县采用15篇。二是抓好社会面宣传提升知晓度。紧扣重要节点宣传,围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关键节点,常态化开展生态环保宣教活动。通过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齐鲁环保小卫士评选等活动及时做好社会面宣传,提升社会公众生态环保意识,不断提升群众对环保的支持度、关注度,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创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2023年第四批济宁市生态环保小卫士申报工作中,6名中小学生获得省级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称号,99名中小学生进被评为市级生态环保小卫士;齐鲁环保卫士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县多项手工作品和环保征文在市级获奖,2名指导老师获评优秀组织奖。三是紧盯关键群体,多形式引导。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组织绿水青山志愿服务队以环保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环保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宣讲环保知识,引导争当环境保护的参与者、环境问题的监督者和生态文明的推动者。2023年,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5次,发放宣传页6000余份。 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开工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县生态环境局作为县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指挥部牵头单位,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统筹推进全县督察整改工作的推进、调度、协调、督导等工作。二是加强督导调度工作力度。县环保督察整改指挥部加强对县水务局的调度,督促县水务局科学安排工期,加快工作推进进度。目前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开工,完工率95.93%。 8、未按规定招投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局招投标办公室。全面落实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合规招标方式确定承接主体。2023年8月28日,经县生态环境局党组扩大会讨论,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的监管管理,我局拟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伟任组长,党组成员及业务科室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务科、纪检监察室及各相关业务科室任组员。会议决定,所有项目的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合法采购,评标评审过程公开公正,完善合同签订,履约及验收、资金支付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行。经办公室完善党组会议纪要后出台正式文件。目前已形成文件《关于成立政府采购及招投标领导小组的通知》,领导签字确认后正式行文。二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相关负责项目招投标科室和财务管理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条例。由于时间关系无法集中学习,目前已将相关政策打印成册,发放至相关人员自行学习。2023年10月16日,生态环境局利用周一“生态大讲堂”时间,集中人员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条例。三是进行项目自查自纠。对照招投标管理规定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并加以改正。2023年9月,在自查中发现物业管理费已到期,现正按照政府采购招标程序申请物业管理项目。四是规范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程序。相关采购科室在招标中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招投标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好立项、财政评审,及时报请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审批,确保招投标材料完整,程序规范;认真学习并全面落实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9、“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学习。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对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环字〔2023〕25号)进行了集中学习,详细了解了“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二是调整监管类别确保监管不漏项。已将全县在营的6家矿井企业全部列入特殊监管对象范畴。自巡察以来,我局已对上述6家特殊监管对象开展12家次的执法巡查检查。三是落实职责保障制度落实到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我局各执法中队及时对污染源数据库进行实时动态更新,目前数据库内重点监管对象40家,简化监管对象191家、一般监管监管对象937家,特殊监管对象6家,合计污染点源1174家,有效保障了全县污染点源的全覆盖。2023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我局均按照高于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比例数抽取,其中重点监管对象分别为13家次和15家次,简化监管对象分别为11家次和11家次,一般监管分别为10家次和11家次,特殊监管对象分别为3家次和6家次。加大随机抽查信息公开力度,将“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细则方案和季度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网上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保障“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公开性和公正性。 10、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执法规范性。制定了汶上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集中学习配档表,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人员学习生态环境执法规范指南、典型案例、大练兵评卷细则和案件评查要点等,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新增购置了执法记录仪、手持式摄像机和单方相机等执法影像设备,有效保障执法人员记录现场执法过程。二是案卷评查促案卷质量提升。不定期组织局法制领导小组成员对全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中审议,提升环境违法案件办理质量,针对济环汶罚字〔2022〕33号、35号处罚案卷巡视发现的问题已组织办案中队进行了整改,同时组织执法和法制等骨干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案卷互评工作,发现案卷问题和不足,及时对案卷整改完善,有效提升了案卷办理质量。 11、执法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服务水平。针对环保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等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改进执法方式,以适应行政执法的新形势、新要求。二是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充实执法队伍。目前我局已配备一名本科环境工程学历人员,充实了执法力量。同时,积极向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申请统筹安排,争取人事招聘时,为执法大队充实执法力量。 12、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制定了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其中,并于2023年6月、2023年9月开展专题学习,全面准确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每年举办2次领导班子专题法治讲座。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按计划开展执法人员年度学习,将法治宣传信息纳入学习范围,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宣传力度。2023年已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充实法制审核人员。通过集体学习和干部大讲堂形式按月开展执法人员年度学习,截至目前,学习进度正常有序。全局行政执法人员58人,成立了3人的法制审核人员小组,法制审核人员已达到本单位执法人员的5%。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借助模范机关建设打造法治文化长廊,营造法治的氛围,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目前,法治文化长廊已于县生态环境局五楼建设完成。四是及时提出建议。建议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招考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充实法制审核人员力量。目前已向市局人事科提交书面申请。 13、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股室积极配合,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2023年8月28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县委巡察组对县生态环境局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以及整改工作的要求,研究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巡察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了落实县委第三轮巡察组反馈意见意识形态领域整改工作整改方案,对每一项问题都明确了责任单位、牵头领导以及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事事有责任人,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科学总结和谋划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局工作计划和总结,致力于促进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规范审校流程。修订《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校台账制度,按照职责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四是做好网络舆情监控,确保网络安全。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做好涉及生态环境相关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网络舆情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对接市、县网信部门,合力做好网络舆情控制,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引导自觉遵守网络安全法规。 14、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保密责任,立即进行整改。2023年10月,局保密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严格按照自查目录及自评标准认真规范开展自查自评,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二是加强保密学习,增强全体人员保密意识。2023年6月12日召开局保密工作培训会议,通过学习保密知识、收看保密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让干部职工及时了解保密工作中哪些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哪些行为存在失密、泄密风险,失密、泄密所带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通过认清行为、认清形势、认清危害,全面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避免触碰“高压线”。三是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对反馈问题中涉及的互联网计算机中存有涉密文件问题,已责令大气科、指挥部办公室立即进行了清理。同时,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局机关现有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确保不遗漏一台机器。同时,设置局保密室,配置保密电脑、保密优盘、保密柜等。 15、对统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做好服务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统战的领导抓具体工作,充分发挥统战工作在监察执法、环境监测、生态文明、绿色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中发挥作用。大力培养选拔、任用党外干部到重要岗位工作,调动党外干部工作积极性,为全力以赴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工作水平。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全体干部职工周例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指示,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统战意识和工作能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工作方式和方法,切实提升工作水平,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贡献统战力量。认真办理政协提案,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2023年11月,党组理论中心组进行“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专题学习,结合周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指示、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统战意识和工作能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工作方式和方法,切实提升工作水平,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贡献统战力量。认真办理政协提案,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三是强化培训宣传,营造学习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和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宣传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和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基层统战工作的内容,准确地宣传统战工作的最新动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突出生态环境分局统战工作特色。加强学习,提升工作水平。每年至少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提升自身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切实提升工作水平,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贡献统战力量。四是强化沟通交流,发挥优势作用。2023年10月制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和改善局党组对辖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领导,增进单位与党外人士友谊,积极支持党外干部开展专题调研、建言献策,为推动汶上经济社会发展凝聚了智慧和力量。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作风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问题。 1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加强与市机关党委科的沟通联系,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制定措施,研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一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教育警示会议。制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确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建立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2023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会议4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警示教育活动4次。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各分管领导定期与分管科室、中队、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督导检查,并主动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023年共开展廉政谈话2轮30余人次。三是落实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 。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要求,明确每名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从局层面制定《所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制度》,切实把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贯彻到局所属单位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坚持不懈抓党风促政风,推动局所属单位日常管理到位、工作落实有力。 17、警示教育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廉政教育基地,通过实地参观、开展集体学习、交流座谈、观看警示教育片、党政“一把手”上党课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廉洁意识。2023年组织各类活动10余次。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纪律检查和问责,对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对违规违纪人员回访教育,发挥警示震慑作用。2023年5月8日,局党组召开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专题会议,随后在全局开展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为全局党员干部敲响了“警示钟”、打上了“预防针”、上好了“廉政课”。 18、廉洁文化建设推动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好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对于县委、县政府下发的重要文件,及时开会研究贯彻,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坚持深入研究文件精神和内涵,在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开展好相关工作,确保上级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二是积极开展廉洁文化活动。通过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文化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等活动,从中汲取精神养分,接受洗礼,锤炼清廉品质,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2023年组织开展活动4次。三是加强廉洁文化基础建设。结合模范机关建设打造廉洁文化长廊,营造廉洁勤政的氛围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确保他们始终以廉洁的态度、端正的行为履行自己的职责。目前,廉洁文化基地已于县生态环境局五楼建设完成。 19、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针对群众投诉反映的园区异味问题,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现场调查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目前,群众投诉已大幅度降低。二是加强日常执法巡查。督促企业定期检查维护治污设施,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0、污染问题整改率偏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督导检查。县指挥部办公室联合第三方每天对城区重点示范区相关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交相关主管部门或属地镇街督导整改。二是落实周报制度。对重点示范区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每周制定工作通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三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各部门单位智慧管控平台操作人员召开了智慧管控平台操作人员培训会议。四是落实月报制度。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形成《汶上县大气污染防治智慧管控月报》报县主要领导。10月份整改完成率达到90.2%。 21、推动扬尘管控责任落实不力污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单位自查。各镇街及县直部门单位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督导检查,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每周深入基层一线,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二是实行周调度机制。每周组织召开污染防治攻坚环保督察整改暨环委会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印发了《关于道路积尘负荷情况的通报》,开展了《双月攻坚专项整治》及督导检查行动,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联合督考办对道路积尘负荷排名后五位的镇街进行现场督办。 22、工作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力度。2023年5月,组织专家对县生态环境智慧管控服务项目进行验收,6月、7月多次征集、论证2023年--2024年我县生态环境智慧管控服务项目管控方案,7月底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采购意向公示,8月份已进行招投标程序,确保服务成果高质高效。二是加强检测工作的质控力度。对第三方检测公司的质控工作纳入2023年年度监测计划中,由监控中心质量控制室负责对第三方检测公司监测工作的全程序质控,确保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同时,对第三方公司开展水质盲样考核,纳入年度考核计划。 23、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智慧环保督导调度指挥中心信息化水平。在现有的线上监管的基础上,完成了在线监测系统升级,将符合联网要求的重点企业纳入在线监测系统,不断扩大覆盖面。二是积极推进用电量监控系统安装建设。按照省市要求,2023年8月份对全县已安装用电量监控设施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各企业电量监控设施运行正常,数据传输有效。三是与县大数据中心对接。正在与县大数据中心进行对接,将我县建筑工地监控视频接入县智慧环保督导调度指挥中心,进一步加强对扬尘的管控。四是加大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力度。督促有关公司及时将竣工工程环保设备接通电源并正常使用,使其充分发挥环保作用。 24、财务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支出审核。根据财经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要求进行支出审核。加强财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发票信息支付账款,严禁办公费用拨付个人账户。严格财务审批报销票据,对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对支出凭证加强管理,严格审核,确保手续齐全、内容真实。针对“2020年1月购买粮油、6月购买食品未附购物明细清单”问题:①2020年6月购买食品用于监测平台夜间值班,由经办人补齐购物明细清单;②2020年1月购买粮油一批用于白石镇毛村困难群众慰问,共30户,每户两袋大米两桶油两袋面粉,因当时运输不便在当地购买以便发放,现该商店已转手,购物明细无法补足。针对“2021年1月、6月分别支付排污许可证设计制作费,均无合同附件”的问题,由经办人补齐合同附件;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下一步将举一反三,对所有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财务基础知识培训,杜绝类似错误的发生。针对“2020年4月、2021年11月、2022年3月单位电费、燃气费、燃油费未通过公对公账户缴纳;2020年、2022年差旅费等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建立并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管理办法。2023年10月16日,通过“生态大讲堂”时间,向工作人员宣读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财务管理制度》。 25、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实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每项资产落实到每个使用人管理人名下,做到每项资产由专人管理,防止物品的损坏或遗失。同时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或处置,按照处理流程,根据权限处理后进行资产报废或处置。2023年6月,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报废固定资产329132元,同时核销因以往资产转移原因未核销的固定资产328298.76元。二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立即进行登记入账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上及时录入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由于7月份更新山东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目前固定资产只能手工入账,凭证号无法确定。2023年8月,由办公室、财务科组织,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核实登记,黏贴固定资产卡片,确定使用科室及管理人。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为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我局合理配置科室人员,确保至少两人从事财务工作。加大自身学习,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政局及上级部门举办的财务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专业知识,同时两名财务人员为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自费参加2023年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并参加了今年的业务考核。2023年9月,完成济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2023年10月,完成济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学习平台学习任务。 (三)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不严不细问题。 26、领导班子“头雁效应”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提升。2023年9月,党组理论中心组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二是增强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和改革意识。2023年10月,局党组班子成员对所在党支部、企业联建工作进行督导,各党支部在联建企业设立了“党员工作室”,解决企业环保难点问题,发挥头雁效应。三是对上争取工作实现新突破打造工作新亮点。2023年10月8日,我县“南水北调”汶上段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成功纳入第三批省级EOD模式试点项目名单。10月17日,汶上县成功纳入2023年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名单。10月1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第四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拟命名名单进行公示,我县一乡镇纳入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拟命名名单。 27、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学习。2023年9月25日,通过“生态大讲堂”时间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再次学习“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各科室涉及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二是严格财务管理。涉及大额资金支出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需附验收材料。2023年9月25日,通过“生态大讲堂”时间,向工作人员宣读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财务管理制度》。 28、“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思想政治觉悟。积极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活动,使一线执法人员认识到在当前社会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确保自己从思想上,业务上勇跟时代潮流,确保自己在党的发展建设中,不会被这个时代淘汰,通过加强学习准确掌握上级政治新要求,着力改变执法人员工作作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执法人员主动担当作为的精神。二是强化措施提升主动作为意识。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动会议,由中队科室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由执法大队负责人对工作进行逐项点评,提目标、提标准、提时限,传导工作压力,对工作中进取意识弱、担当不作为的,单独谈话约谈“提提醒、拽拽袖”,工作不力倦怠造成影响的,直接取消年底评先树优的资格,通过倒逼推进工作的方式,使一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主动作为,争先创优。目前已召开工作调度会议3次。 29、部分科室人员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已向市局申请招考与危废管理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配齐配强人员,充实危险废物管理力量。 30、中层人员长期未轮岗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调整轮换提升工作积极性。根据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局已对管辖区域进行调整轮换,调整区域主要涉及重点经济园区和工业聚集的镇街等,有效规避人情执法,努力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执法人员的环境执法工作积极性。二是深化“交叉”执法规避“灯下黑”。在岗位调整轮换基础上,执法大队进一步深化“交叉”执法,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制度和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在日常执法监管中加大中队辖区间的交叉检查频次和力度,通过中队互查方式规避自己辖区内“灯下黑”的问题。截至目前,综合执法大队已通过山东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开展执法中队交叉互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企业点位400余家次。 31、党组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党建会议流程,完善党务台账。党务工作有专门的人员记录到“党务工作记录本”上,今后,将专题研究党务工作的内容记录到党组会议记录本上,详细内容记录到专门的“党务工作记录本”上。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党务知识水平。2023年9月,组织了县生态环境局基础业务培训第十场,由局党建科科长对党员干部进行“党务知识专题培训”,重点讲解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员管理工作、发展党员基本程序、党费收缴工作四个方面的内容,并结合党务工作实践,深入浅出进行讲解。三是专项提升帮扶,丰富组织生活会载体。每年组织生活会前,由办公室、政工(党建)科、纪检监察室组成督导小组,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情况进行会前指导、会后督导,让组织生活会“实起来”。四是专班督导检查,细化责任落实。2023年9月,由各党支部抽调人员,对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细致地检查,发现个别党员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重合度过高,党支部书记、局纪检监察相关人员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开展深入谈话交流,这两名同志深入反思,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程度,并表示今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问题。 32、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2023年8月18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并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限期整改时限,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二是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学习。2023年9月25日,通过“干部大讲堂”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再次学习“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各科室涉及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培训,努力提升财务人员工作能力。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政局及上级部门举办的财务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专业知识,同时两名财务人员为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自费参加2023年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并参加了今年的业务考核。2023年9月,完成济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2023年10月,完成济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学习平台学习任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公务卡,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立即进行登记入账,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到位。2023年10月16日,通过“生态大讲堂”时间,向工作人员宣读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财务管理制度》。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3个多月集中攻坚,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制度建设不健全、个别整改事项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下步将突出抓常抓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效果。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责就是守责、守责必须尽责,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制度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科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公开,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工作。注重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同时,强化纪律约束,以坚定的决心推动问题整治到位,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四)切实运用成果,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73231212;电子邮箱:wsxhbjfzk@ji.shandong.com。 中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党组 2023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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