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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318B/2023-04553 组配分类: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成文日期: 2023-12-18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申请指南】汶上县2023年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政策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3-12-18 11: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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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体申报及材料报送要求

各乡镇街及行业部门指导县级以上示范场、示范社自愿申报,填写项目申报书,并通过“齐鲁惠农服务”小程序申报(进入微信找到“齐鲁惠农服务”并注册认证,在“政务服务”版块可找到“能力提升项目补贴”申报入口),11月20日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各乡镇街、登录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数据服务平台审核,汇总形成推荐文件于11月2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支持名单,并将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提供纸质版材料(含电子版):①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文件1份;②《汶上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1份(见附件1);③《汶上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2)。

(二)市县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请粮食生产服务能力提升的主体,开展现场勘查,对项目可行性、预期绩效、补贴额进行评估;经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后,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推荐。申请经营能力提升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定,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省级评审。申请粮食生产能力提升的,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主体。优先支持黄河流域、全国粮油单产提升现场会观摩县主体和示范等级较高的主体。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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