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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422F/2023-0115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3-12-14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汶交字〔2023〕3号汶上县货运企业“安全生产提升年”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14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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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严、真、细、实、快”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理直气壮抓安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货运行业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重点

此次活动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主攻方向,参考《山东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以下简称《检查指南》)开展。

(一)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是否制定并组织实施;从业人员新入职或入职新岗位时,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班前教育是否到位;班后技术交底是否落实;从业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技能;从业人员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是否严格落实“开工第一课”和安全生产“晨会”制度;是否足额提取安全培训费用并专款专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1%。)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是否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负责管控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否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达到三级以上资质;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特殊时段应组织制定并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有照抄照搬、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是否在各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专(兼)职安全员,是否依法设置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是否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按要求投保安全责任保险;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对外包队伍、外包工程、劳务派遣用工进行安全管理。

(四)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或“红黄黑”警示牌,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五)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

(六)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情况。重点货运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建设使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货运车辆是否规范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七)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三、工作步骤

货运企业“安全生产提升年”活动开展要贯穿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3月至5月)

各货运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安全生产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同时要认真抓好组织活动发动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提升年”活动开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建立台账,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整改措施。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月至11月)

加强对“安全生产提升年”活动开展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监督检查工作覆盖所有货运企业,至少每月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并明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2月)

对“安全生产提升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开展“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对2023年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货运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提升年”活动开展,切实将其摆上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的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认真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层层分解细化攻坚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

(二)强化整改落实。对于检查发现问题,各货运企业要形成闭环,做好检查记录、复查记录等资料的留存,做好检查台账登记。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于未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强化执法检查。局属各科室(单位)要综合运用联合执法、暗查暗访、公示曝光等手段,保持执法监察高压态势,对企业排查隐患走过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顶格处罚;企业自查自改后仍然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吊销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部门解读】汶交字〔2023〕3号汶上县货运企业“安全生产提升年”活动方案解读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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