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适用情形(指依据法律条款)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书下达日期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对违反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规定的处罚 | 汶上县源兴石材制品有限公司 | 违反了《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 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 罚款 | 罚款0.5万元 | 济环汶罚〔2023〕62号 | 2023.11.1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对违反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规定的处罚 | 汶上县华源石业有限公司 | 违反了《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 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 罚款 | 罚款0.5万元 | 济环汶罚〔2023〕68号 | 2023.11.9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对违反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规定的处罚 | 汶上县盛泰石材工艺厂 | 违反了《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 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 罚款 | 罚款0.5万元 | 济环汶罚〔2023〕69号 | 2023.11.1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对违反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规定的处罚 | 汶上县新金盛石材制品厂 | 违反了《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 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 罚款 | 罚款0.5万元 | 济环汶罚〔2023〕70号 | 2023.11.23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对违反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规定的处罚 | 汶上县久安石业有限公司 | 违反了《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 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 罚款 | 罚款0.5万元 | 济环汶罚〔2023〕71号 | 2023.11.9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对违反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规定的处罚 | 汶上县墩林石材制品厂 | 违反了《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 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 罚款 | 罚款0.5万元 | 济环汶罚〔2023〕72号 | 2023.11.9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对未采取措施防止、减少排放恶臭气体、异味和废气的处罚 | 济宁翊旺服装印花有限公司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 未安装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对印花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存在大气污染问题。 | 罚款 | 罚款2.9万元 | 济环汶罚〔2023〕73号 | 2023.11.15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对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 王传彬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未批先建 | 罚款 | 罚款2.0773万元 | 济环汶罚〔2023〕75号 | 2023.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