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金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镇级消防安全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镇级消防安全的关注及建议。针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汶上县公安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责任落实,筑牢防火屏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乡镇、村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安全防控职责。同时根据各乡镇辖区实际情况,辖区派出所帮助消防主管部门、物业公司、各村庄等健全消防规章制度,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合理设置指示标牌和规划车位,筑牢防火屏障。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定期组织派出所民警对辖区重点部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损坏、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锁闭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能及时解决的当场督促整改,不能整改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配合合消防部门及时予以处罚,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措施、责任有具体人,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公共安全宣传,养成良好习惯。结合派出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职责,组织派出所民警会同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深入各乡镇住宅小区、村庄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用火用电、公共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良好生活习惯,自觉遵守文明公约,让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消防、懂得消防,并依法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活动,自觉有序停放车辆,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通道和公共区域。
汶上县公安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