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洪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城区交通秩序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大力开展教育劝导,县公安局组织民辅警、交通志愿者走上街头宣传文明交通,劝阻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创新宣传形式,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使广大群众养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习惯和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文明交通的良好风气。定期在公众号曝光一批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违法行为人员,提升广大群众安全驾驶意识。
二、按照《山东省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我们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在城区主要路口、路段、县乡道路、村街,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处罚,并对违法行为人的现场普法教育,维护群众生命安全。
三、采取灵活多变的勤务模式,消除管理盲区,结合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在严管重点时段的基础上,采取了“延时工作制”、“错时工作制”等弹性工作制,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行动,不给违法者以可乘之机。对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路段和部位,实施集中治理,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四、2021年底至今,县公安局在不影响或不大影响交通安全通行的情况下,陆续在城区部分道路上增划了3103个停车泊位,以缓解停车压力;下一步,将加大对占用道路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确保道路安全顺畅。
汶上县公安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