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养犬管理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城区养犬管理,我局立足工作职责,从规范管理市容市貌和保护绿地与公共设施的角度,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城区内宠物类的巡查执法力度。对不文明的养宠行为及时劝阻,禁止带养宠入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对造成路面污染、破坏绿地或公共设施的,要求养宠人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态度恶劣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二是加大文明养宠的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公众号、LED户外大屏、发放宣传页等各种媒体开展文明养宠的宣传,宣传文明养宠的行为规范,呼吁广大市民文明养宠,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营造一个和谐、文明、健康的人居环境。
三是联合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强对养犬管理。切实做到目标一致、上下一心,加强沟通协作,强化多方联动,加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城市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在规范管理工作上出实招、干实事、创实效。
感谢您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们多提宝贵意见。
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