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学校周边“乱停乱放”净化交通环境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为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营造干净整洁、文明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单位职责,认真进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各辖区中队对学校周边经营业主发放市容环境整治明白纸,引导广大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规范经营秩序。对各类市容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导、规范和整治,坚决取缔其经营行为,确保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任何流动摊点。
二是加强协助人行道停车整治。在上学、放学期间,安排人员定岗执勤,加大巡查力度,配合交警部门引导市民规范停车。在学校周边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并对乱停乱放的市民群众采取口头劝导教育、依法暂扣等措施,确保教师、学生安全通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三是加强错时执法力量。根据辖区学校具体情况,合理调配人员,采取定人定岗的方式,明确专人管理,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在学校周边开展错时执法活动,确保管理无空档。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与辖区各学校联系,听取校方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联动方案,联勤联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同时加强与交警、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协调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常态化管理,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巩固提升整治成果,严防乱象回潮,切实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整洁、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执法力度,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责,逐步建立校园周边秩序井然、安全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