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企业购置新房不动产转移登记
二、实施层级
县(区)
三、办理条件
在汶上辖区范围内正常经营的企业均可申请。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1
不动产登记、税收申请表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份
2
申请人及受托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3
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凭证
4
计税凭据材料
5
税费缴清凭据
6
涉及保障房、划拨土地补办出让、集体或国有资产处置等政策性限定的不动产,需提供可转移的相关凭据材料。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整改、专家评审、公示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八、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37-7212686
九、办理渠道
网上办理、窗口帮办
十、窗口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十一、监督电话
0537—7260989
十二、业务经办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