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住房保障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汶上县城区范围内中低收入家庭、城区五年以内新就业人员家庭,公租房小区入住人员家庭。
三、联办事项
包含三个事项,分别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公租房租金收缴。
四、办理条件
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1
身份证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份
2
户口本
3
结婚证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不含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整改、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公示所需时间)。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免费邮寄或者自取等方式送达。
九、咨询途径
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二楼B区B5窗口,0537-7281716
十、办理渠道
十一、窗口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十二、监督电话
0537—7260989
十三、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