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统计表(9月) |
| 填表单位:汶上县应急管理局 填表日期: 2023年9月30日 |
| 案件类别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结果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 其他 | 1 | (鲁宁汶) 应急罚〔2023〕89号 | 济宁市屹发新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97号第2档 | 济宁市屹发新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91370830349298903F | 武新和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8月25日 | 处罚完毕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汶上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汶上县人民法院、嘉祥县人民法院、金乡县人民法院或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汶上县应急管理局 |
| 其他 | 2 | (鲁宁汶) 应急罚〔2023〕99号 | 山东好趣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案 | 1.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2.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 罚款 | 1.《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91号第1档、第113号第1档 | 山东好趣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91370830MA3R5NX313 | 韩庆明 | 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元) | 9月7日 | 处罚完毕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汶上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汶上县人民法院、嘉祥县人民法院、金乡县人民法院或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汶上县应急管理局 |
| 其他 | 3 | (鲁宁汶) 应急罚〔2023〕87号 | 济宁华玥服装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案 | 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1号第1档 | 济宁华玥服装有限公司 | 91370830MABP1B0W7Q | 邵爱平 | 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元) | 8月30日 | 处罚完毕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汶上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汶上县人民法院、嘉祥县人民法院、金乡县人民法院或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汶上县应急管理局 |
| 其他 | 4 | (鲁宁汶) 应急罚〔2023〕100号 | 济宁市福尔曼机械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97号第2档 | 济宁市福尔曼机械有限公司 | 91370830760031491R | 李建军 | 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元) | 9月19日 | 处罚完毕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汶上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汶上县人民法院、嘉祥县人民法院、金乡县人民法院或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汶上县应急管理局 |
| 其他 | 5 | (鲁宁汶) 应急罚〔2023〕105号 | 汶上县恒彩服装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姬生利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 主要负责人姬生利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6号第1档 | 姬生利 | 370830********0829 | 姬生利 | 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元) | 9月21日 | 处罚完毕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汶上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汶上县人民法院、嘉祥县人民法院、金乡县人民法院或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汶上县应急管理局 |
| 其他 | 6 | (鲁宁汶) 应急罚〔2023〕103号 | 山东三润电气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97号第2档 | 山东三润电气有限公司 | 91370830MA3CMQCA2M | 陈建全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9月11日 | 处罚完毕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汶上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汶上县人民法院、嘉祥县人民法院、金乡县人民法院或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汶上县应急管理局 |
| 其他 | 7 | (鲁宁汶) 应急罚〔2023〕107号 | 汶上县恒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97号第1档 | 汶上县恒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91370830593628505Y | 李平 | 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元) | 9月25日 | 处罚完毕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汶上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汶上县人民法院、嘉祥县人民法院、金乡县人民法院或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汶上县应急管理局 |
| 其他 | 8 | (鲁宁汶) 应急罚〔2023〕98-1号 | 山东雅满家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等案 | 1.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2.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罚款 | 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118号第1档、第8号第1档 | 周学习 | 320321********491X | 吴召玉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 9月13日 | 处罚完毕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汶上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汶上县人民法院、嘉祥县人民法院、金乡县人民法院或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汶上县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