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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593645831Q/2023-0051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3-01-19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汶文旅〔2023〕1号关于印发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9 20:12 信息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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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汶上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市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激发汶上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集中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开展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县财政统筹安排60万元给予补助,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对文创产品、文艺演出、影视图书、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精品民宿、旅游线路等文旅产品消费进行补贴,撬动1亿元以上文旅市场消费。

二、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行动。自2023年1月21日起至3月31日,全县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拉动景区及周边综合消费。县财政统筹安排150万元,根据各A级旅游景区实际投入和政策实施效果给予奖补。

三、开展文旅主题系列活动。以全市开展“游读济宁·体验圣地”主题旅游年为契机,深挖省内游、周边游和跨省游市场潜力,多措并举拓展客源。一季度配合全市重点办好“好客山东贺年大会”,贯穿春节、元宵节等时间节点,广泛动员文旅企业积极参与“孔孟之乡过年”“我家就岸上住·文化济宁旅游线路推广季”等系列文旅特色推广活动。策划推出“相约汶上·好玩乡村”系列节会活动,鼓励各镇街、文旅企业举办乡村核桃节、乡村桃花节、乡村荷花节等活动,为乡村旅游热点持续加温。县财政统筹安排25万元,对吸引游客数量多、拉动消费明显的乡村旅游节会活动给予支持。联动省级、市级、驻济驻汶主流媒体,用好新媒体传播矩阵,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文旅消费,营造市场氛围、提振市场信心。

四、引导扩大文化消费。完善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制度机制,完善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补贴与市场运营相结合模式,激发文化消费潜能,县财政统筹安排35万元,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场馆对基本陈列以外的特展项目开展适价有偿观展。统筹财政资金10万元,大力推动非遗工坊建设,鼓励打造非遗电商销售平台,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购买服务等方式,塑造沉淀深厚、特色鲜明的非遗原创标识和国潮品牌,积极申报纳入“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品牌体系,打造好“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汶上巧手”品牌,激发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行动,县财政统筹安排150万元,通过剧目扶持、演出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全县国有文艺院团精品演艺剧目市场化演出,推动重点剧目展演巡演,不断提升汶上文艺创作和演出的质量水平。

五、实施景区品质提升工程。开展“精致景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提升景区公共服务设施(含新改建游客中心、停车场、导览标识系统、游步道、旅游厕所、休憩设施等),美化优化旅游环境。推进景区智慧化建设,以游客为中心提升景区管理、营销和服务的智慧化、便利化,支持景区打造“无感”入园、应急预警、智慧导游导览等系统,开发数字化游客体验场景。县财政统筹安排25万元,对年内完成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的A级旅游景区和入选县级智慧旅游样板景区的给予奖补。

六、撬动国内旅游市场强劲复苏。实施“引客入汶”计划,积极发动文旅企业参与全市在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重点客源地和淮海经济区开展的文旅营销推广活动。出台全县旅游招徕激励机制,对旅行社、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等组织招徕接待游客情况,县财政统筹安排35万元进行奖补支持。加快构建旅游业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激发我县入境游市场消费潜力,出台汶上县入境旅游奖励办法,对入境团队推出接待游客人天总量奖、海外旅游促销奖和海外人员来汶考察奖等,县财政统筹安排10万元进行奖励。

七、开展文旅行业“助企暖企”行动。大力帮扶文旅企业纾困解难,着力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经营成本。强化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百亿惠千企”金融支持文旅产业专项行动,惠及文旅市场主体。

八、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旅游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金牌导游员”制度,开展精细化和个性化旅游服务,培育文旅企业服务品牌,塑造“水韵中都、魅力汶上”品牌形象。开展文旅行业信用监管,健全文化旅游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制度,继续推行旅游诚信赔付金制度,引导文旅企业建立以游客评价为导向的服务体系,优化文旅消费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游客在济宁旅游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上述各项政策措施执行至 2023 年12月31日。政策措施涉及的各项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按年度申报兑现,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县文旅局会同县财政局另行制定奖励细则。




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汶上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9日


信息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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