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四季度,汶上县文化市场整体平稳,查处1例违法行为,涉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参照《汶上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68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仟(20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索引号: | 11370830593645831Q/2023-00092 | 组配分类: | 文化市场监督检查 |
| 成文日期: | 2023-01-10 | 发布机构: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 废止日期: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有效性: |
文化市场监督检查情况(2022年第四季度)
2022年第四季度,汶上县文化市场整体平稳,查处1例违法行为,涉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参照《汶上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68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仟(20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