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2022年度各项重点任务,根据《汶上县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2022年度推进方案》,结合水务局承担的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度主要目标
(一)严守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底线,南水北调干线优良水体比例稳定达到100%;国、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要求;到2023年,泉河牛庄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二)维持汶上县流域内生态水位,改善泉河及其支流等重点河流“有水无流”状况,减少断流天数;全县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2.12亿立方米。
(三)492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二、重点任务
1.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完成县城区黑臭水体“长治久清”阶段评估,持续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拉网式排查整治,实现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2.持续推进全县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年度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推广“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工程”等模式,每座污水处理厂下游配套1处以上水质净化工程。
3.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确保进口的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达到100毫克/升以上。
4.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新(改、扩)建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5.推进污泥安全化处理与处置。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及改造,鼓励综合利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所产污泥实现100%无害化处理处置。
6.开展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49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动态清零。
7.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严禁地下水超层、超量开采。深入实施《山东省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全面排查非法开采地下水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顿。
8.实施河湖内菹草等水生植物综合整治,定期打捞收割,提高菹草资源化利用率。
9.实施河湖岸线保护。持续做好沿湖岸线、河道清污清障工作,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10. 保障河湖生态水量(位)。积极配合建立泉河及其支流生态补水保障机制,利用雨洪水和再生水、引大汶河生态补水,加强生态流量(水位)保障。建立科学合理的闸坝联合调度体系,出台加强闸坝调度和流量调控办法,制定并实施水量调度管理方案。
11. 提升再生水循环利用能力。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在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引导高耗水企业使用再生水,重点推进火电、化工、印染等高耗水行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推广园区串联用水和企业中水回用、废污水“零排放”等循环利用技术,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完善区域再生水资源调配、输送及循环利用工程,将再生水用于农田灌溉、工业回用和城市杂用。
12.防控工业企业风险。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化工园区等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3.防控航运风险。依法管理南水北调东线通航河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运输,开展航运风险排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提高航运风险防控能力。
14.防控道路风险。进一步做好泉河及其支流和南水北调东线沿线河流桥梁应急防控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水务局作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要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由局党组主要领导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一线工作法,现场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工作落在实处。由局督查考核办公室对重点任务工程定期研究、定期调度,做到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重点事项及时督办,坚决抓好各类问题整改,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建立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领导包保责任制,每1项重点任务由1名县副科级领导干部包保、1名科室负责人员联系推进。
(二)强化流域联防联控。落实上下游联防联控制度,提高流域断面水质超标应急处置响应能力。
(三)强化政策资金支撑。落实各级河湖长责任,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推进流域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抓好《济宁市河长湖长履职实施意见》落实,建立河长巡河提醒、重大问题报告机制。
汶上县水务局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