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和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两大臭氧前体污染物,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汶上县2022年臭氧污染综合管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全面实施产业结构优化、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四个减排行动和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两个提升行动,加强VOCs和NOx协同减排,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夏季臭氧污染,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环境空气质量满意率持续提升。
二、重点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大气污染主要包括施工扬尘、燃油、煤产生的废气等。对施工中使用的砂石骨料采用封闭式车辆进行装卸或在其上加盖遮挡物。如果是散装水泥、粉煤灰、矿粉等应使用罐车进行装运。施工现场要配设专门的洒水车,对容易发生尘埃的道路、施工现场要定时洒水。如果遇上干旱天气, 或是干燥的春、秋季节应增加洒水次数,洒水车洒不到的地方应当采取人工洒水。对施工车辆尾气排放进行检测,严禁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严禁进入工地现场或制止其向工地运输材料。
县水务局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八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裸土及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封运输,拆除工地、土方开挖或现场清扫100%湿法作业,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土方施工采取湿法作业方式,施工机械与雾炮等抑尘措施同步进行。已完土方工程防尘网全覆盖,道路、堤坝在覆盖前定时洒水。对施工现场工程机械环保编码逐一排查核实,工地周边采取全围挡封闭作业,派出专人进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要求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措施。对违法违规施工单位一律实行从严、从快、从重处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科技支撑。对工地大气扬尘及废气排放工作,充分运用在线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
(二)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式跟踪管理,督促地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到位。集中查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严重的施工企业,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等恶劣违法行为,作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O3污染防治、VOCs综合治理的科学知识、政策法规,营造施工企业关心爱护空气质量的良好氛围。
汶上县水务局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